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服務報酬之計收,主管機關並未規定固定收費比率,且其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6%或1.5個月租金。
特許行業 H704031不動產 仲介 經紀業 H704041不動產 代銷 經紀業 證照 不動產經紀人證照 不動產經紀人證照 組織 經營國外不動產要以公司組織經營 資本額 無資本額限制 營業保證金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新台幣25萬元。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88年2月3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024800號令公布全文40條 中華民國90年10月31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9000213980號令修正公布第6條、第7條、第13條至第15條、第22條、第29條至第31條、第37條及第38條條文;並增訂 ...
請輸入適當之查詢條件。(標示有[◎]之欄位,請擇一輸入查詢條件). 經紀業所在地係指經紀業總部所在地。 本查詢結果係為業者完成法定程序並向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備查之資料。 若要確認資料,請洽當地縣市政府查詢。 操作說明。
指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公司或商業。仲介業務指的是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 ... 前,應有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 ...
6, 不動產經紀業者如何辦理停(復)業、營業項目變更(刪減不動產仲介或代銷經紀業 其中一項) 或取消經營經紀業(刪減不動產仲介及代銷經紀業)、解散備查? 101-05- 08. 7, 不動產經紀業應如何辦理設立備查? 98-05-06. 8, 不動產經紀業於何種情況 下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備查? 98-05-06. 9, 個人是否可以經營 ...
參考法令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5條: 經營經紀業者,經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 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其經營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者,應以公司型態組織 依法 ... 三、至審查許可案件得否收取行政規費,因涉財政收支劃分法及預算法等相關 規定,且與其他特許公司行號應發給許可證照之情形有別,爰不收取規費,併此指明。
參考法令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9條: 經紀業違反本條例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之: 一、違反第12條、第18條、第20條或第27條規定者,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二、違反第24條之1第1項、第2項或第24條 之2規定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第7條第6項、第11條、 ...
惟仲介業務組織型態及經營規模不一,成員亦良莠不齊,因此經常發生仲介業或從業 人員賺取差價,或假借理由沒收斡旋金,或屋齡、坪數、公共設施百分比與實際 ... 內政部為管理不動產經紀業,建立不動產交易秩序,保障交易者權益,促進不動產 交易市場健全發展,特制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並奉總統於 88年2月3日 公布 施行。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管理不動產經紀業 (以下簡稱經紀業) ,建立不動產交易秩序,保障交 易者權益,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條 經紀業之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