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審查階段:申請人(負責人或電信專業人員)需依據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四條 規定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其他相關規定文件,並繳交審查費(12,000元/件)向 本會轄屬電信監理處申請許可,俟經本會轄屬電信監理處審查合格後,將核發「國家 通訊傳播委員會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函」(有效期間六個月)予該案申請人,申請人即 可 ...
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辦. 申辦應備文件: 1、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 4、專任電信工程人員符合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五、六、七條規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 5、專任電信工程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6、專任電信工程人員受僱同意書(親自簽名) 7、上述所提供之各項證件 ...
中華民國 臺灣地區的電信事業原由交通部 電信總局獨占經營。為使電信產業更具競爭力、以及提升服務品質,交通部自1980年代後期開始推動「電信自由化」政策,逐步將電信事業開放予民營業者經營。
2014年9月1日 ... 最近研究了一下第二電信google一些資料但還是不太了解,依我目前的理解是,第一 類電信是有能力可以自行埋線的單位,第二類電信則只能向第一類電信承租 ... 多數 第一類電信事業同時都有取得第二類電信事業的執照,所以,會同時經營這些服務, 但有部分的第二類電信事業因無法支付第一類電信事業的執照取得 ...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十八日交通部交郵發字第861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二十一條 ... 經營者應於第一類電信事業 經營者依據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實施號碼可攜服務之日起,採適當方式提供通信服務至受信攜碼用戶 ...
1)審查階段:申請人(負責人或電信專業人員)需依據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四條規定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其他相關規定文件,並繳交審查費(12,000元/件)向本會轄屬電信監理處申請許可,俟經本會轄屬電信監理處審查合格後,將核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函」(有效期間六個月)及系統架構圖予該案申請 ...
(十三)大陸地區人民直接、間接持股比例申報表,其應記載事項及格式詳附件十二(無陸資者免附)。 五、申請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者,應於取得許可函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公司登記、變更登記,或商業登記,於完成網路系統建設後,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會申請發給許可執照: (一)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申請書。 (二)本會核發之第二 ...
俟書面文件審核通過後本會轄屬電信監理處將核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 」予申請人,申請人即可開始營業。 第二類電信事業機房設備明細表(相關設備需提供經主管機關審定合格之證明文件或審定編號)與系統架構 ...
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申請在【工商臉書】有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第一類電信事業66筆1頁中華黃頁,四、申請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以下簡稱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及書表,向本會申請 ... 或商業登記,於完成網路系統建設後,檢附下列文件向 ...
Q: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應如何申請?費用多少? A:第二類電信事業分為一般業務及特殊業務。 1.如係特殊業務申請案件送審,分為審查及審驗兩個階段。(1)審查階段:申請人需依據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四條規定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