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ter_frame 部長(民意)信箱 廉政信箱 網站建議 常見問答集 資訊安全政策 隱私權政策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 反貪ING宣導主題網 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下午05 ...
NCC NEWS 電子期刋 通傳業者 頻率管理 頻率指配 頻率核配 頻率查詢 傳播 內容監理 業務製播規範 傳播內容申訴分析報告 核處 無線廣播電視節目表 兒少保護 ...
三、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違反前項規定者,無效。 依第八項規定發行之特別股,不得轉讓。但於第八項所定期間屆滿後,由該事業以面額收回後銷除之。 第十三條 經營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檢具申請書、事業計畫書及其他規定文件,向交通部申請籌設。 前項事業計畫書,應載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營業項目。 二、營業區域。
七、固定通信業務市場主導者:指依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第十條所規定之經營者。 八、用戶:指與經營者訂定契約,使用該經營者提供之固定通信服務者。 九、使用者:指用戶及其他使用經營者提供之固定通信服務者。 十、公用電話:指由經營者設置以投幣、簽帳卡、信用卡或預付卡付費,供公眾使用之電話。 十一、緊急電話:指 ...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四項規定公告之器材。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分下列二類: 一、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依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或第十四條第六項所定管理法規之規定,其使用須申請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二、不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前款規定以外之 ...
NCC為協助國內通訊業者及建構國內認/驗證良好環境,修改電信相關法規,並自91年1月1 ... 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或電信射頻管制器材,送審廠商應依審定證明中所核給之審驗合格標籤式樣,自製標籤標貼或印鑄於設備本體適當位置,始得販賣。
二、乙級電信工程業: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 三、丙級電信工程業:從事用戶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內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 第5 條. 申請登記為甲級電信工程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資本額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二、設置固定營業場所 ...
無縫網絡暢快人生 落實寬頻網路全面到家戶,創新現代化智慧生活體驗. 我國電信相關業務,自95年2月22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立後,即由交通部與NCC進行權責分工。 一、業務概況. (一)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公股股權之管理. 依據行政院95年6月21日院臺經字第0950026798號函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後剩餘 ...
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機制 委託研究報告 交通部電信總局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 本委託研究報告公開徵詢公眾意見之說明 為配合開放固定通信網路業務,電信總局已委託顧問公司完成我國「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機制之研究」研究報告,並擬 ...
為配合八十五年二月五日修正公布之電信法,及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障專用電信通信品質,根據電信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將原「專用電信設置規則」修訂為「專用電信設置使用管理辦法」;且為因應客觀環境改變及實際作業更能便民之要求,原「專用電信設置規則」中第二章第二、三節船舶與航空器無線電臺另訂定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四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