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由內政部為促進都市更新而研擬之「都市更新條例」正式通過施行,而該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特別引進國外不動產證券化作法,開放設立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俾籌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需資金,並提供小額投資人參與及分享都市更新成果之機會。 國內過去發生「類似」不動產證券化的知名案例,即屬 ...
人壽保險的運作 [編輯] 人壽保險交易中存在四種法律意義上的人:保險人、被保險人、投保人和受益人,保險人通常是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經常同一個人。例如,張三購買了人壽保險,他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但如果張三的妻子李四經張三 ...
2011年6月13日 ... 但是,根據保險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 保險人遺產。」因此,國際紐約人壽營運長宮郁雯建議,避免保險金納入遺產中課稅最 簡單的方法是,民眾在投保時除指定第1順位的保險受益人之外,至少一定要在第2 順位的保險受益人加上法定繼承人,就可避免保險金被課徵遺產稅。
1、受益人的權利 申請領取保險金的權利。此權利受《保險法》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需要說明的是,某些人壽保險條款的保險金請求權為被保險人本人,如疾病保險金、高殘保險金和養老保險金 ...
案例: 志明的姐姐玉芳,除了幫兒子翰翰投保人壽保險外,在保險業務員的鼓吹下,也想為自己投保一份終身壽險。看見保險契約中有一欄受益人的記載,最近才跟老公國明大吵一架的玉芳不想要填上國明的名字。
官員進一步說明指出,被繼承人生前以其本人為要保人,他人為被保險人所投保的保險,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該保險之保單價值屬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應列入其遺產課稅。南區國稅局查核遺產稅申報案件時發現,被繼承人甲君在生前購買保險 ...
當受益人有指定順位時,次順位受益人何時才能獲得保險金的權利呢?
2014年8月1日 ... 死亡保險金通常是用來照顧遺屬,因此受益人的安排相當重要,如果要保人生前沒寫 ... 填寫一位以上的受益人,並且決定保險金要按填寫順位給付,或是以不同比例分配 , ... 的條款,直接指定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保險金受益人。
目前保險實務上,壽險契約的身故受益人產生方式最常見的情況就是在投保之初,由 要保人在要保書中的身故受益人欄填寫受益人的姓名以及關係,身故受益人有數人 ...
案例: 志明以自己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且為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特別將受益人指定為父親,希望在自己發生意外後,父母可以以這筆保險金安養天年。志明知道法律規定受益人必須活得比被保險人久,才可以領取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