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交通部(四九)字第0六六四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七十年一月六日交通部交路(七0)字第00二四六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七四一二號令修正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公路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公路經營業,其範圍如左:. 一、私人或 ...
高雄區監理所全球資訊網.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下午5:00 (中午不 休息,檢驗‧ 考驗‧ 新車領牌業務除外). 地址: 83002 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電話 :(07)771-1101 傳真:(07)771-1103. 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專線:0800-231-035 (24 小時免付費). 隱私權政策 網站安全政策 · 著作權聲明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財政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 個人出售自用小汽車,如非利用個人名義從事汽車買賣者,其交易所得免納綜合所得稅,如有交易損失,也不可以從所得總額中扣除。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附件一之一. 自用小貨車牌照申領審核規定. 一、個人從事第二項規定行業,並領有小型車以上之有效駕駛執照者,得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申領自用小貨車牌照一付:. (一)所從事行業之職業工會出具之證明文件。 (二)無固定僱主之流動工人應繳附所屬職業工會證明文件,如無法提出證明者,申領人應繳驗下列證明文件:. 1、申領人 ...
附件一之一自用小貨車牌照申領審核規定. 一、個人從事第二項規定行業,並領有小型車以上之有效駕駛執照者,得. 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申領自用小貨車牌照一付:. (一)所從事行業之職業工會出具之證明文件。 (二)無固定僱主之流動工人應繳附所屬職業工會證明文件,如無法提. 出證明者,申領人應繳驗下列證明文件:. 1.申領人 ...
十二、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 ...
二、 其他過戶或新領牌照應備證件(請參閱汽車各項登記說明單)。 ... 自用小貨車牌照,申領人得以其配偶父母之農 ... 二、稅費:牌照稅及燃料費各依該相關規定繳納。
個人名義申領自用小貨車牌照者: 1.須檢附有效之小型車以上駕照,且職業須為農、漁、畜牧、養殖、家庭手工藝、木工、水泥工、油漆工、鐵工、清潔工、水電工、固定 ...
五、個人名義同時申領自用大貨車、自用小貨車牌照者,僅得擇一辦理。 去年買的新車,為何今年才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 汽車燃料使用費之計徵從新領 ...
一、個人從事第二項規定行業,並領有小型車以上之有效駕駛執照者,得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之 ... 五)個人名義同時申領自用大貨車、自用小貨車牌照者,僅得擇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