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綜合營造業之資本額,於甲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 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丙等綜合營造業 為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 第五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土木包工業負責人應 具有三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其證明文件如下:. 一、服務證明書:. (一)在 政府 ...
2012年8月31日 - 營造業法第31條規定第5項規定:「工地主任應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組織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管理輔導及訓練服務等業務;工地主任應加入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營造業聘用工地主任,不必經工地主任公會同意。」 ...
有前項第四款情事,經主管機關通知限期補辦手續,屆期不辦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五十六條(罰則). 營造業違反第十一條、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 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十條或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 按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營造業於五年內受警告 ...
第 11 條 營造業 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時,於變更程序終結前,得 由中央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開立證明,依原登記等級參與工程投 ...
【法規名稱】 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公布日期】98.05.05 【公布機關】內政部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231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5671號令 ...
一、依營造業法第30條規定,營造業承攬一定金額或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其施工 期間,應於工地置工地主任。第31條第5項規定,工地主任應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組織 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管理輔導及訓練服務等業務;工地 主任應加入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另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應置工地主任之工程 金額或 ...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87051號令公布修正營造業法第31 ... 第二十八條 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業之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 ...
本細則依營造業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七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刪除)--93年8月10日公布修正前原條文 ... 第8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資本額證明文件如下: 一、土地:最近一個月地政機關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 ...
第 4 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綜合營造業之資本額,於甲等綜合營造業為新 臺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上;乙等綜合營造業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 四、資本額: 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最近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五、承攬工程手冊。 中央或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進行抽查時,應查核前項各款文件, ...
第 14 條營造業於承攬工程開工時,應將該工程登載於承攬工程手冊,由定作人簽章證明,並依契約造價填載承攬金額;工程竣工後,應檢同工程契約、竣工證件及承攬工程手冊,送交工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註記後發還之。 營造業升等業績之採計,以承攬工程手冊工程記載之完工總價為準;其工程完工總價,依下列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