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 - 保監局行政總監梁志仁先生說:「保監局作為獨立於政府及業界的監管機構,長遠而言必須財政獨立並收回運作成本。保監局會審慎運用財政資源,並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引入徵費,盡量減低對投保人的影響。」 在首階段徵費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整付保費或年度化保費$10萬或以上的人壽保險保單,投保 ...
2017年10月27日 - 1月1日起保險業監管局將會向全港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除獲法例豁免的保單外,無論是新造或是現有保單,人壽或是車保、旅遊保等一般保險,也要繳付有關費用。
Q1 為何收取保費徵費? A1.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需要在財政上獨立於政府以符合 國際標準。立法會已通過法例,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徵費,並向保險公司和特定服務 使用者收取費用。 Q2 我如何得知保單的保費徵費安排? A2. 保險公司會透過不同 方式(例如電郵、短訊或保費通知書),向投保人說明收取徵費的安排。如有任何疑問, 可 ...
保險業監管局向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 (由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背景. 保險業 監管局(「保監局」)已於2017年6月26日起取代保險業監理處規管保險公司。於新 監管制度下,配合《保險業(徵費)令》(「徵費令」)和《保險業(徵費)規例》(「徵費規例」) 刊登憲報,所有現行生效或新繕發之香港保單,需於2018年1月1日起繳付保費徵費。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将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1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征费, 初期的征费率为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04%,并循序渐进调整至0.1%。每张保单须缴付 的征费设有上限。 除获法例豁免的保单2外,保费征费适用于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人寿 保险及一般保险(例如旅游保险、汽车保险、财产保险及家居保险等)保单。保监局会 透 ...
2017年6月6日 ... Sectio. 《保險業( 徵費) 規例》. 2017 年第117 號法律公告. B3730. 2017 年第117 號 法律公告. 《保險業( 徵費) 規例》. ( 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保險業條例》( 第41 章) 第134 條. 訂立). 1. 生效日期. (1) 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本規例自2018年1月1日 起實施。 (2) 第3(7) 條( 限於該條關乎中介人定義(c) 段的範圍內) ...
第1 條 Section 1 《保險業( 徵費) 令》 Insurance (Levy) Order 2017 年第118號法律公告 B3742 L.N. 118 of 2017 B3743 2017 年第118 號法律公告 《保險業(徵費) 令》 ( 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保險業條例》( 第41 章) 第134 條
If you would like to view the English version, please click here. 有關保險業監管局收取保費徵費的事宜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由2018年1月1日起,會按照《保險業條例》(第41章)下的《保險業(徵費)規例》及《保險業(徵費)令》(「法例」),透過 ...
由2018年1月1日起,保險業監管局將會根據《保險業(徵費)令》及《保險業(徵費)規例》,向保單持有人收取保費徵費。 有關徵費為應付保費的特定百分比,而且每份保單每保單周年均設有徵費上限,並透過保險公司向保單持有人收取,有關徵費詳情可參閱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保單持有人2018年起需支付保險徵費,該局考慮設立熱線供市民了解收費詳情。獨立保險業監管局可望在明年第1或第2季準備就緒,屆時將執行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工作,因而向保單持有人收取徵費。財經事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