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所稱銀行,指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保險代理業務之銀行。 第三條. 代理人非依本規則取得執業證照,不得經營或執行業務。 第四條. 代理人分財產代理人及人身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一家以上保險業經營或執行業務,應即通知所代理之保險業。 第二章資格條件. 第五條. 個人執業代理人、受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代理人應具備下列 ...
較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 一、 明定保險輔助人 投保專業責任保險及保證保險者,每年新投保、續保或有變更保險金額時,應向所屬公會報備,以確保投保相關保險資料之 ...
本規則所稱代理人公司,指以公司組織經營保險代理業務之公司。 第3 條代理人非依 本規則取得執業證照,不得執行業務。 第4 條代理人分財產代理人及人身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一家以上保險業經營或執行業務,應即通知所代理之保險業。 第二章資格 條件第5 條代理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保險代理人考試 ...
法規名稱:,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0602561991號令修正發布第34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 ...
第一章通則第1 條本規則依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本規則所稱保險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指保險法第八條規定之保險代理人。 第3 條代理人非依本規則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執行業務。 第4 條代理人分財產保險代理人及人身保險代理人。 第二章資格條件第5 條代理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彙編 編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 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 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2017-07-18 10 修正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
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業務員:指本法第八條之一規定之保險業務員。 二、銀行:指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 三、所屬公司:指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及銀行。 四、各有關公會:指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五、經營同類保險業務:指 ...
法規名稱:,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81 年10 月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04 月0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502540561 號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 /保險業管理目. 立法理由: ... 曾受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撤銷業務員登錄處分者,應 重新參加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資格測驗合格,始得辦理登錄。 業務員於招攬保險時 , ...
市場環境之變遷、保險代理人業務之開放與強化保險代理人執行或經營. 業務之管理 ,歷經二十二次修正。現為配合保險法於一百零四年二月四. 日修正第一百六十三條 第五項規定,開放銀行得經主管機關許可兼營保. 險代理人業務,並為使保險代理人 落實遵循各項法令,另適度放寬保險. 代理人公司申請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 投資 ...
代理人代理一家以上保險業經營或執行業務,應即通知所代理之保險業。 第二章資格 條件. 第五條. 個人執業代理人、受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代理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