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申請項目 第一類申請許可 (請自行前往「 保險輔助人系統 」操作) 保險輔助人系統網址: https://intermediary.ib.gov.tw/Pages/index.aspx 系統操作及管理手冊說明:系統操作說明檔(PDF)
保險代理人(Insurance Agent)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在保險人授權的 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並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在現代 保險市場上,保險代理人已成為世界各國保險企業開發保險業務的主要形式和途徑之 一。
分類 [編輯] 保險代理人是受保險人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範圍內為保險人招攬保險業務,並向保險人收取手續費的實體。 保險經紀人是受投保人委託,代投保人向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向投保人收取佣金的實體。
名稱: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6 月 27 日 第 一 章 ... 一、 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 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三、 ...
代理人非依本規則取得執業證照,不得經營或執行業務。 第四條. 代理人分財產代理 人及人身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一家以上保險業經營或執行業務,應即通知所代理之 保險業。 第二章資格條件. 第五條. 個人執業代理人、受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代理 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保險代理人考試及格者。 二、前 曾 ...
本規則所稱代理人公司,指以公司組織經營保險代理業務之公司。 第3 條代理人非依 本規則取得執業證照,不得執行業務。 第4 條代理人分財產代理人及人身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一家以上保險業經營或執行業務,應即通知所代理之保險業。 第二章資格 條件第5 條代理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保險代理人考試 ...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最近於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一百零一年十.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部分條文。今為加強保險代理人之管理、因應市場實. 務需要及國外投資需求,修正相關人員之消極資格、積極資格及教育訓. 練,增訂國外投資規定,並配合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及任用人員. 之實務作業,配的作相關文字修正,髮修正本管理規則條文 ...
第一章通則第1 條本規則依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本規則所稱保險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指保險法第八條規定之保險代理人。 第3 條代理人非依本規則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執行業務。 第4 條代理人分財產保險代理人及人身保險代理人。 第二章資格條件第5 條代理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 ...
第一章通則第1 條本規則依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2 條本規則 所稱保險公證人(以下簡稱公證人),指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之公證人。 本規則所稱個人 執業公證人,指以個人名義執行保險公證業務之人。 本規則所稱公證人公司,指以 公司組織經營保險公證業務之公司。 第3 條公證人非依本規則取得執業證照,不得 ...
保險代理是一種經濟行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併在保險人的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人的保險業務。保險代理具有委托代理的一般特征,即被代理人與代理人在平等自由的基礎上訂立代理合同,同時雙方的權利義務由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