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 ... 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 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 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 契約。 第2條(定義~保險人). 本法所稱保險人,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在保險 契約成立時,有保險費之請求權;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之 ...
Q:保險法第 107 條所指之『未滿 15 歲』為保險年齡 或實際年齡? 答:此處所指為實際年齡非保險年齡,也就是被保險人在滿 ... 要受到新法規定之限制。 Q:被保險人目前未滿 15 足歲,而且在 99 年 2 月 2 日 (含)以前已經投保人壽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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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107 條條文修正前後對照表 (99.02.01 公告,99.02.03 起生效)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第一百零七條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 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 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1 號發文日期:民國100 年11 月16 日座談機關: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資料來源:司法院相關法條:保險法 第64 條.
給付等方式,本次修正爰於保險法第138 條之2 第1 項規定賦予被保險人或益人保險 金給. 付選擇權,使其得以選擇一次或分期給付保險金。 2.增訂「保險金信託」為保險 業得承作業務之一. 實務上,保險事故發生時,多有受益人為年幼孩童或智能不足而 無法自理保險金者。為能. 契合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生前投保目的在保障子女生計及使 ...
2015年5月18日 ... 修正條文第146條之1及第146條之9). 六、 為配合國內資本市場發展及增加保險業 資金運用彈性,增訂保險業依本法規定投資於國內證券市場上市或上櫃買賣之外幣 計價股權或債券憑證之投資金額,以及投資國外保險相關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不計入 國外投資金額等,不計入其國外投資限額。(修正條文第146條之4).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十一條 本法 所定各種準備金,包括責任準備金、未滿期保費準備金、賠款準備金及其他經主管 機關規定之準備金。 第十一條 本法所稱各種責任準備金,包括責任準備金、未滿期 保費準備金、特別準備金及賠款準備金。 一、基於現行準備金種類,就國內環境及國 外相 ...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018年4月3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保險法第16條之1及163條之1,落實需要長期照護的信託受益人權益保障,更完善保險金信託制度,並因應金融科技發展,賦予網路投保等保險電子商務法源。
2018年4月19日 ... 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3條及第5條所定「不歧視」原則、引導保險業參與投資 社會福利事業,以及減輕重複訂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契約之要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