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由內政部為促進都市更新而研擬之「都市更新條例」正式通過施行,而該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特別引進國外不動產證券化作法,開放設立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俾籌措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需資金,並提供小額投資人參與及分享都市更新成果之機會。 國內過去發生「類似」不動產證券化的知名案例,即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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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4日 - 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擔賠償財物之行為。 根據前項所訂之契約,稱為保險契約。 第2條(定義~保險人). 本法所稱保險人,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在保險契約成立時,有保險費之請求權;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之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彙編 編號 標題 發布日期 1 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 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 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2017-07-18 10 修正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
Q:保險法第 107 條所指之『未滿 15 歲』為保險年齡 或實際年齡? 答:此處所指為實際年齡非保險年齡,也就是被保險人在滿 ... 要受到新法規定之限制。 Q:被保險人目前未滿 15 足歲,而且在 99 年 2 月 2 日 (含)以前已經投保人壽保險 ...
檢視現行法規, 保險法( 民國101 年06 月06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6 條, 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檢視現行法條, 第54 條, 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檢視現行法規, 保險法( 民國90 年07 月09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05 條 ,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 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 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保險法修正第一百六十三條條文. 中華民國105 年12 月28 日. 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61501 號. 第一百六十三條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 繳存保證金並. 投保相關保險,領有執業證照後,始得經營或執行業務。 前項所定 相關保險,於保險代理人、公證人為責任保險;於保險. 經紀人為責任保險及保證保險 。 第一項繳 ...
受文者: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調貴先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綜字第10500134700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106S400053_1_06140539760.pdf). 主旨: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三條條文業奉總統105年12月28日華總. 一義字第10500161501號令修正公布(附件),請轉知 ...
法規名稱: 保險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4291號令修正公布第8條 之1、第29條、第64條、第122條、第130條、第136條、第143條之4、第 144條、第149條、第163條、第167條至第167條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