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法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廣播、電視事業之健全 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保障公眾視聽權益,增進公共利益與福祉, 維護視聽多元 化,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廣播:指以無線電進行聲音之播送 ,以供公眾收聽。 二、電視:指以無線電進行視訊之播送,以供公眾收視、聽。 三、廣播 、 ...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114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50號 客服專線: 02-26332000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09:00~19:00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Foundation. All ...
2012年7月17日 ... 公共電視法. 中華民國86年6月18日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60013905 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49 條. 中華民國90年10月17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9000203930 號令修正發布第2、24 條條文. 中華民國93年6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117601 號令修正公布第4 條條文 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 ...
公共電視法. 86/06/18 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860013905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49 條. 90/10/17 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9000203930 號令修正發布第2、24 條條文. 93/ 06/2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117601 號令修正公布第4 條條文. 98/07/08 總統華 總一義字第09800166551 號令修正公布第13 條條文. 98/12/30 總統華總一義字 ...
為健全公共電視之發展,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以 多元之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 發展,增進公共福祉,特制定本法。
行政院會今(10)日通過文化部擬具的「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並 撤回前送立法院審議之修正草案。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為 立法委員及社會各界所高度關切,請文化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社會關心人士 說明及溝通,爭取支持,期能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文化部表示,前行政院新聞局於 ...
但新聞學者胡祥蔚指出,台灣公共電視台的定位不清楚,加上容易被政黨介入 ... 瑞士3月4日則將對瑞士廣播公司強制徵收的執照費(461美元)進行公投廢除,徹底實施民營電視台。倡議廢除瑞士廣播公司的支持者認為,公共媒體主導性太強 ...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簡稱公視基金會、公共電視臺、公共電視、公視、PTS,為臺灣七家無線 .... 2006年7月1日,公視與中華電視公司(簡稱華視)合組臺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簡稱 ..... 媒體改造學社認為:「臺灣的公共電視往往給人嚴肅、服務小眾、不易親近的印象;這是因為目前的公視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所作出的節目政策的選擇。
2014年4月14日 ... 行政院上週通過文化部擬具的「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將法案名稱修正為「公共廣播 電視法」,公視基金會名稱也將修正為「財團法人公共電視廣播 ...
公視屬於全體民眾, 不專為政府或某一政黨服務; 不以營利為目的, 也不受商業或 利益團體左右, 公共電視,顧名思義, 是接收全民付託, 以服務公共利益為宗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