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支給機關 之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事宜,本會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整併「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及「軍職人員退 撫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 ...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TOP) 行政院函1、行政院函2 一、政務人員給與表 二、公務人員俸額表 三、雇員薪額表 四、技工工友工餉表 五、公務人員主管職務加給表 六、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 修正時間:, 105.5.4.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 年5月4日考試院考臺貳二字第10400093761號令修正發布第25 條、第32條、第34條 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撫卹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二 條第一項所稱經銓敘審定之人員,指經銓敘部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律審定資格或登記 者,或經法律授權主管機關審定資格者。 本法第二條第二項所稱現職人員,指前項 人員於死亡時具有現職身分,並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律核敘等級及支領俸(薪)給之有給 ...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撫卹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二 條第一項所稱經銓敘審定之人員,指經銓敘部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律審定資格或登記 者,或經法律授權主管機關審定資格者。 本法第二條第二項所稱現職人員,指前項 人員於死亡時具有現職身分,並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律核敘等級及支領俸(薪)給之有給 ...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5月4日考試院考臺貳二字第10400093761號令修正發布第25 條、第32條、第34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考試 / 銓敘 / 撫卹
[2017/12/14] 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106年12月14日函陳考試院) more..::: 雙語詞彙 多媒體專區 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貪腐足以摧毀政府的形象,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 試算專區 個人化版面設定 電子報訂閱 ...
本法適用範圍,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並經銓敘審定之人員。 前項人員退休、資遣之辦理,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現職人員為限。 第3條(退休之種類)
第 35 條 申請或應即退休人員之退休案,均自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退休生效日 生效,但申請退休案件之生效日期,不得追溯。其有預領生效後薪給者, 服務學校應就支給機關函送核轉之一次退休金或第一次月退休金核實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