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關於公務員兼任研究計畫主持人是否係屬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 稱服務法)第 14條之 3所稱之兼任 研究工作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民國99年11月22日局力字第0990014563號書函。 二、本案經就服務法第14條之3 之立法沿革 ...
第 2 頁,共 28 頁 編 號 經營商業相關 疑義 函釋內容 函釋文號 禁。該省係指臺灣省 政府所呈公務員於辦公時間外 協其配偶經營商業,其商業既非公務員本身所經營,且係於辦公時間外為之協,與 服務法第13 條之規定
銓敘部擬修法,開放公務員兼差。但不能涉及利益輸送,也不可以有從事經營商業行為,薪水不能超過最低基本工資。 銓敘部已著手修正「公務人員服務法」,並草擬配套的「公務員兼職兼業許可辦法」。
公務員服務法 第24條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 有關公務人員定義各法條之比較: Author admin Last modified by asus Created Date 4/8/2013 5:30:00 AM Company
2015年8月11日 ... 據報載,審計部正全面調查全國各級公教人員是否有違法「兼營商業」行為,根據「 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違者應先 ...
所謂商業係指營利性質事業,不一定要是公司,獨資、合夥也算商業 〈商業之定義在商業登記法可供參考, 且未向縣市政府登記而符合商業定義的仍然是公服法所稱商業〉 同條第1項後段所稱「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 指 ...
一、相關規定 (一)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 ... 公務人員非依法令規定兼任他項業務,或兼任教學或研 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而未經服務機關許可,均屬違反上開 ...
2017年7月21日 - 銓敘部正研擬《公務人員服務法》,並規劃「公務員兼職兼業許可辦法」配套,一經報請機關許可,公務員在非上班時間即可兼差,但兼差每月薪資不 ...
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得擔任公司股東,持有股份總額需未超過其所 投資公司股本總額10%。 .... 經許可後得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2017年7月20日 - 銓敘部著手草擬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配套的「公務員兼職兼業許可辦法」,8月初將向考試委員報告規畫方向,再經考試院會通過後,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