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6日 - 長期照顧服務法於104年6月3日制定公布,復於106年1月26日修正公布部分條文,均定自106年6月3日施行。為維護接受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服務者之權益,且對於收住失能者之長照機構,應有保障其穩定經營之機制,長期照顧服務法第22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長照機構,應以長照機構法人 ...
5,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106年10月31日函陳考試 ... 10,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業於106年5月11日由考試院、行政院會銜函請 ...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106.4.13送立法院版本) 2. 官方講習會宣導資料 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內涵介紹(立法院三讀通過版 ... 107年年金改革對已退休 人員之影響簡要說明 (106.9.14版) 教育人員各類型退休及其條件一覽表 ...
行政院會今(4)日通過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的「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公教人員保險法」 ...
2017年4月13日 ...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公保保險費率上限由15%調高為 16%、公保養老給付明定年滿65歲才能請領,且公保保險年資可與 ...
2017年6月5日 ... 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制度係自民國47年1月29日公務人員保險法制定公布 施行;其間經2次修正,並於88年5月29日合併私立學校教職員 ...
一、現行公教人員保險法與原公務人員 保險法規定之繳費義務相同,而八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施行後之養老給付之計算方式,使部分兼具修法前後年資合計達三十年以上者,較全屬修法後年資為三十年者,仍無法領取最高三十六個月 ...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後,迄今業經4次修正,惟仍有若干亟待解決之問題,如重複參加本保險及其他職域社會保險者之相關權益如何處理;死亡給付受益人適用民法繼承編規定是否妥適;停職(聘)、休職、失蹤者,本保險權益如何保障等,均有待修法解決。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將全台國營事業、公部門駐衛警等不適用優存利息,也沒有公保年金的「年金孤兒」,納入公保年金給付範圍,預估將有19000人受惠,國庫每年支出包括保費、超額年金約2.5億元。立法院去年曾 ...
主旨:銓敘部書函略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第48條修正條文,擴大公教人員保險年金適用對象,將於近期公布實施,請各機關(構)學校盡速預作準備,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本(104)年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