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依下列規定,分類營運: 一、公路汽車客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二、市區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三、遊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為營業者。 四、計程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者。 五、小客車租賃業:以小客車或小客 ...
汽車運輸業違反本規則規定者,應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舉 發。 第一百三十八條 ... 汽車運輸業因管理及業務需要擬訂之各項章則,應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 關核准後實施。 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 ...
汽車運輸業自領得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日起,公路汽車客運業或汽車路 線貨運業自領得營運路線許可證之日起,均應於一個月內開始營業或通車 營運,並檢附公會核發之有效會員 ...
汽車運輸業依下列規定,分類營運: 一、公路汽車客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公共汽車 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二、市區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 營業者。 三、遊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為營業者。 四、計程車 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者。 五、小客車租賃業:以小客車或 小客 ...
汽車運輸業依下列規定,分類營運: 一、公路汽車客運業:在核定路線內,以公共汽車 運輸旅客為營業者。 二、市區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公共汽車運輸旅客為 營業者。 三、遊覽車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遊覽車包租載客為營業者。 四、計程車 客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者。 五、小客車租賃業:以小客車或 小客 ...
首頁 > 六法查詢 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民國 98 年 12 月 02 日修正 一 關於第三條、第三條之一部分: (一) 執行期日,應由執行法官指定,不得由書記官代為辦理,關於查封 、拍賣及其他執行筆錄,應由書記官當場作成,並即送 ...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 括機車)。 二、客車:指載乘人客四輪以上之汽車。 三、貨車:指裝載貨物 ...
債權/租賃/ 解除契約/勞資 律 師 函 發 送 服 務 律師函意義及作用 律師函案例 總所地址: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270號7樓之2 服務專線:北部:(02)2925-9978 中南部:(04)2375-6755 ...
公路需用之土地,得依法徵收或撥用之。 公路主管機關規劃、興建或拓寬公路時,應勘定用地範圍,其涉及都市計 畫變更者,應協調都市計畫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辦理變更;涉及非 都市土地使用變更者,依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
九、汽車貨櫃貨運業:在核定區域內,以聯結車運送貨櫃貨物為營業者。 前項汽車 運輸業營運路線或區域,公路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酌予變更。 計程車客運業為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