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 (民國 92 年 02 月 19 日 公發布) 第 1 條 本規則依電業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訂 定之。 第 2 條 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受電電壓屬高壓 ...
第一項所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得委託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以下簡稱檢驗維護業) 擔任。 第六條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任各級電氣技術人員:. 一、高級電氣技術人員 :. (一)具有電機技師資格。 (二)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用電設備檢驗 或變壓器裝修職類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 二、中級電氣技術人員:. (一)甲種電匠 ...
經濟部 令 中華民國99年12月24日 經能字第09904608840號 修正「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附修正「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部長 施顏祥
乙種電匠考驗合格 。 室內配線、工業配線、變電線路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 具有高級電氣技術人員或中級電氣技術人員任用資格 ...
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總說明. 為管理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 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受電電. 壓屬高壓以上之用電場所所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爰 依電業法第六十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共計十. 九條,其要點如下:. ㄧ、中央、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委任或委託相關 機關或 ...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規則應執行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辦理。 本規則 所定事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科學工業園區及加工出口 區內之用電場所登記管理業務,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委託該區管理局(處)辦理 。 〔立法理由〕. 一、第一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規則應執行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 或 ...
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與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受電電壓屬於高壓以上之用電 場所,應依下列規定設置專任技術員或委託電氣技術顧問團體(以下簡稱技術團體) 負責維護與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電公司)供電設備分界點以內一般及 緊急電氣設備之用電安全: 一、低壓(六百伏特以下)供電之用電場所,應置初級 技術員。
2017年6月15日 ... 三、低壓受電且契約容量達五十瓩以上之工廠、礦場或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置初級 電氣技術人員。 前項不同分界點應分別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但屬同一建築基地、 同一用電場所名稱及同一負責人之分界點,不在此限。 第一項所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 ,得委託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以下簡稱檢驗維護業)擔任。
臺北市現行法規查詢 系統 本局相關法令 中央機關解釋函令 法規動態 業務資訊 申請案件 產業政策資訊專區 ... (三)具有高級電氣技術人員 或中級電氣技術人員任用資格。 二、中級電氣技術人員: (一)甲種電匠考驗合格 ...
檢附文件 設 立 變 更 補、換 照 自行申請離職 廢 止 檢驗維護業 技術人員 名 稱 負 責 人 檢 驗 維 護 業 技術人員 地址增減 電 壓 級 別 檢 驗 維 護 業 技術人員 檢 驗 維 護 業 技術人員 申請書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申請事項表 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