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利運輸業者以臺灣本島固定航線船舶,載運海關監管貨櫃(物)於本島各國際港口間運送,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 前點所稱臺灣本島固定航線(以下簡稱海上走廊),指經交通部依航業法第十六條許可,於本島各國際港口間航行之航線;所稱海關監管貨櫃(物),指下列各款貨櫃(物):. (一)申報T1轉運申請書,註明為海上走廊運送,經 ...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非專屬本業收入如下: 一、銀行業: (一) 代理收付款項手續費收入。 (二) 受託經理金融資產以外之各種財產業務收入。 (三) 買賣金銀、金幣、銀幣收入。 (四) 辦理信用卡手續費收入。 (五) 經營動產、不動產、保管箱等出租及買賣業務收入。 (六) 應收帳款收買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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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1日 - 6‧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七日行政院(89)台財字第16247號令修正發布第52條條文;並自八十九年六月七日起施行(名稱: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7‧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90)台財字第055663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28、38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8‧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 ...
第三十八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依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應檢附之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如下:. 一、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扣抵聯。 二、載有營業稅額之海關代徵營業稅繳納證扣抵聯。 三、載有營業人統一編號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收執聯影本。 四、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及海關退還溢繳營業稅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四條本法稱固定營業場. 所,指經營銷售貨物或勞. 務事業之固定場所,包括. 總機構、管理處、分公. 司、有限合夥分支機構、. 事務所、工廠、保養廠、. 工作場、機房、倉棧、礦. 場、建築工程場所、展售. 場所、連絡處、辦事處、. 服務站、營業所、分店 ...
法規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5月1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60010181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6條、第34條;增訂定第4條之1、第11條之1、第32條之2、第38條之3 ;刪除第28條之1條文,並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財政 / 賦稅 ...
2012/9/19-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之2及「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7條部分
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銷售貨物或 .... 從國外進口生鮮水果100 萬元,另由 海關代徵營業稅。 ... 一、因銷售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
二、配合本法第三十六條修正刪除原第三項購買國外勞務限額免稅規定, 爰予刪除。 第二十九條. 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其進項稅額憑證,未於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