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整各委員針對25 家公用天然氣事業所提供之查核缺失,共有. 408 項。進一步分析各公用天然氣事業不符合煤氣事業規則相關規定、. 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所認列之具有立即危害之虞之相關事項,或經. 查核委員認定其違反事實屬於高度風險者(主要缺失)計24 項. (6.0%)。不符合其它相關法令事項規定、經查核委員認定違反事實.
經營加油站之營業主體如下: 一、依公司法設立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事業。 二、經 核准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加油站之縣(市)政府、鄉(鎮、市) 公所。 三、其他經中央 主管機關核准者。 第五條. 經營加油站者,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加油站經營 許可執照。 前項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之核發、換發,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直轄市、 縣( 市)主管 ...
經營加油站之營業主體如下: 一、依公司法設立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事業。 二、經 核准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加油站之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 三、其他經中央 主管機關核准者。 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加油站係指備有儲油設施及流量式加油機,為 機動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供給其他汽油、柴油消費者之場所。 本規則所 稱聽裝 ...
1.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二十六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 明. 第二十六條加油站之經. 營以汽油、柴油、煤油. 及小包裝石油產品之供. 售為主;並得 設置下列. 附屬設施:. 一、汽機車簡易保養設. 施。 二、洗車設施。 三、簡易排污檢測 服務. 設施。 四、銷售汽機車用品設. 施。 五、自動販賣機及民生. 用品零售服務設施 。
附件:「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八條第二項前段或「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七條第三 項前段所規定之距離量測,須先審視是否符合「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 四款或「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與所面臨道路上」之規定,該規定 係指加油站或加氣站基地與規定之設施,面臨相同道路而言,至相同道路之認定, ...
發文字號:經能字第○九二○四六○八三二○號. 附件: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八條第 一項第一款前段:「臨接道路之基地面寬應在二十公尺以上,其規劃之出、入口臨接 二條以上不同道路者,面寬均應在二十公尺以上。」,有關臨接道路之基地面寬,係指 加油站基地臨接同一道路之連續寬度,其量測方式如附圖 開啟距離量測方式範例.pdf 檔 ...
經濟部公告:預告「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6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6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Gas Station Install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發布於 2017-06-20; 截止於
經濟部令中華民國101年5月10日經能字第10104603150號. 修正「加油站設置管理 規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三十三條。 附修正「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 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三十三條. 部長施顏祥.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二十六 條、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三十三條修正條文. 第二十六條加油站之經營以汽油、柴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