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是管理土地的根本大法,狹義的土地法指的是土地法本身。廣義的土地法則 是指任何與土地的管理,分配,利用有關的法律。土地是生產要素之一,各個國家對於 土地的分配無不投注心力於上。台灣的土地法立法精神源自於孫文的民生主義平均地 權學說,主張平均地權,地盡其利,地利共享等觀念。整部土地法的存在皆在彰顯這 ...
臺灣嘅森林主要受海拔影響。海拔1500公尺以下係闊葉林,1500公尺以上就係針葉林,3500公尺以上高山地帶有灌木或者草原 [20]。臺灣嘅海岸地區過去有大片紅樹林同沼澤,孕育好多潮間帶生活嘅動物,但今日只有臺南七股鄉 溼地、臺北淡水河河口仍零星 ...
中華民國(粵拼 )係1912年成立嘅共和國,而家有效嘅統治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列島、金門、馬祖(台澎金馬)、東沙群島同埋南沙太平島,總陸地面積有36,188平方公里。中央政府喺台北市,搬到台灣之前嘅首都係喺南京市。
中華民國建國時,一切法律制度都還沒有健全,國家仍然處於動亂之中,在這個情況下,孫中山於民國元年(1912年)3月11日公布由臨時參議院於3月8日通過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作為國家的臨時基本法。
10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普通考試 類 科:華語導遊人員、外語導遊人員 科 目:觀光資源概要(包括臺灣歷史、臺灣地理、觀光資源維護) 考試時間: 1 小時 座號:
基本權係現代憲法的核心,對基本權的瞭解,是現代國民的權利,也是促使國家提升水準的不二法門。一個尊重人民基本權的國家,才可能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本書深入闡釋基本權意涵,期使讀者清楚理解基本權精義之所在
二、國民大會為憲法所設置之機關,其具有之職權亦為憲法所賦予,基於修憲職權所制定之憲法增修條文與未經修改之憲法條文雖處於同等位階,惟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 ...
組織簡介 組織簡介 壹、前言 獨立的考試權為我國政治制度之特色,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依我國憲法五權分立 ...
作者簡介 王泰升 現任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臺大講座教授、歷史系兼課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暨法律學研究所合聘研究員 臺北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臺師大臺灣史研究所兼任教授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中華民國憲法》曾有的附屬條款,由國民大會制定,並且 在動員戡亂時期由憲法授予而適用。自1948年5月10日公布實施起,直到1991年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