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6條 規定: 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依第2條之1至第3條之1、第6條規定設管理 單位或置管理人員時,應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 設置(變更)報備書,陳報 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 設置報 ...
(1)事業單位報備端: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www.osha.gov.tw)-勞動 檢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設置報備系統」,依線上表件填報上傳備查資料 後,列印報備書(含案件流水編號)及公文書寄送至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備查(操作步驟如 附件1)。 (2)檢查機構備查端:至勞動檢查機構檢查資訊管理系統-「安衛人員報備管理 」,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6條規定: 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依第2條 之1至第3條之1、第6條規定設管理單位或 置管理人員時,應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單位(人員) 設置(變更)報備書,陳報勞 動檢查機構備查。 事業單位所僱職業安全 衛生人員新增、變更、離職時,需於系統進行變更報備。 (詳見 安衛人員報備相關事項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A2100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A3100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A4100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勞動檢查科 ...
【功能新增與調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報備資訊網 主要功能新增與調整通知 New! 105/12/27 有關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3條第3項「雇主對於健康管理為第三級管理以上之勞工 所實施健康追蹤檢查之分級結果及採行措施之通報」資料之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報備資訊網
男 人,女 人,未滿十八歲 人。(計人). 承攬人(含再承攬人)勞工人數. 男 人,女 人,未滿十八歲 人。(計人). 事. 業. 單. 位. 組. 織. 系. 統. 圖.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 1.單位名稱: 2.主管姓名: 職稱: (具資格者,請填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欄位). 3.□一級專責, □一級非專責. □非一級. 4.管理績效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 □是(請檢具公文). □否.
時,應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 (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陳. 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是以,事業. 單位所僱勞工在30 人以下者,依. 法尚無須報備,如有報備需求且所. 轄勞動檢查機構同意備查者,仍可. 至系統進行填報作業。 16. 事業單位所置之職業安全衛. 生管理人員優於職業安全衛. 生管理辦法第3 條所規定之. 人數,是否須全數報 ...
一、法源依據: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6條規定,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依第二條之一至第三條之一、第六條規定設管理單位或置管理人員時,應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如附表三),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二、陳報方式: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www.osha.gov.tw)-勞動檢查-「 ...
依據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6條 規定: 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依第2條之1至第3條之1、第6條規定設管理單位或置管理人員時,應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 設置(變更)報備書,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