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主管機關申請綜合營造 業變更登記相關資料下載 營造業複查申請須知 綜合營造業複查申請須知 專業營造業複查申請須知 營造天下會刊 公文附件 相關表單 營造業法令彙編 ...
第二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 ... 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者。其為領得裝潢 ...
應備證件. 1.甲級自來水管承裝商籌設之資格及條件: (1)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及固定營業場所。 (2)技術員1名及技工3名,其資格如下: A.技術員1名﹝下列a-d任選1項,並具有服務本業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需開具有服務期間之經歷證明書)﹞: a.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環境(衛生)工程、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 ...
二、營造業屬獨資或合夥者,應以「○○營造廠」為名稱;屬公司組織者,應以「○○營造○○公司」為名稱。營業項目統一登記為「經營建築與土木工程」。 三、配合營造業管理規則第六條,申請營造業登記應先向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並應於核發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核發營造業登記證書,逾期廢止其籌設許可。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或國際貿易業(F401010)或水器材料批發業(F10604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聯絡人: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廖為國(電話:02-26668471分機532)。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 ...
七)資本額: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最近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八)承攬工程手冊。 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複查申請案件時,應就規定項目逐一核對,必要時得通知相關人員到場說明。審查合格者,通知申請人繳納審查費,換發與原領登記證書字號相同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審查不合格者,應以書面通知三十日內 ...
內政部93.1.6台內營字第0930081611號令訂定. 一、為辦理營造業換領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特訂定本須知。 二、營造業依營造業法第六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換領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應檢附下列文件送登記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一)營造業登記證書正本。 (二)承攬工程手冊正本。 (三)營造業法施行後之 ...
設立營造業者,應報請內政部許可,並應於許可後六個月內向內政部申領營造業登記 證書。逾期未申領者,內政部應廢止其許可,並通知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廢止其 公司或商業登記。 前項登記證書有效期限為五年,營造業應於登記期限屆滿前三個月 ,向內政部申請複查,並換領登記證書,始得繼續營業。 前項複查項目為負責人、專任 ...
申請外勞之工廠必需屬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特定製程之行業,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特定製程行業別者,才可申請外勞。 2. 99年10月1日修正生效日起,初次招募外勞人數及所聘僱外勞總人數的比例改成5級制 ...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87051號令公布修正營造業法第31 ... 第二十八條 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為其他營造業之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