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經由洪瑞興開業於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東林121號已有22年1個月(1997-11-17),開立統編:77341322提供消費者畜產品零售業|農、畜、水產品零售業各種商品·技術·服務。…
第1 條本細則依土石採取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五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本法第四條第二款所稱陸上土石,包括平地土石及坡地土石,其定義如下 : 一平地土石:指賦存在平地地表以下之土石,包括河川區域外沖積扇、 沖積平原、舊河床、臺地及盆地等賦存之砂石。 二坡地土石指下列三種岩層: (一) 坡地礫石層:指原沉積膠結之礫石 ...
何謂再保險? 一、 (一)複保險. 複保險顧名思義,是指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公司分別訂立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保險法第35條)。是不當得利禁止原則的實踐,我國大法官解釋第576號更明白表示,複保險之規定在人身保險中不適用,故依實務見解,討論有無複保險的問題,只需探究財產保險之類型。 而複保險 ...
名 稱: 刑事訴訟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05 日 修正) 第 一 編 總則 第 一 章 法例 第 1 條 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現役軍人之犯罪,除犯軍法應受軍事裁判者外,仍應依本法規定追訴、處
法院審判制度中,何謂「獨任制」?何謂「合議制」?我國現行審判制度作何規定? 一、 法院依照組成法官人數,分為獨任制與合議制,以下分別論述: (一) 獨任制:是指審判法院由一個法官單獨組成。其優點是因為只有一名法官審判此案件,較符合迅速經濟之要求;其缺點是因為只有一名法官審理案件,所以容易恣意擅斷。 (二) 合議制:是 ...
關於獨任制與合議制,除地方法院第一審訴訟程序、高等行政法院簡易訴. 訟程序、智慧財產法院民事第一審訴訟程序及行政訴訟簡易程序是採行獨. 任制審判以外,其他審判程序均是以採行合議制審判為原則。合議庭法官. 人數均以單數值組成,其目的乃在便利裁判過半數評議決定之形成。應注. 意的是,所謂審判案件以合議行之,並非 ...
本院的組織系統分為審判系統、非訟事件系統、行政系統。 審判系統:大別可分為 ...
臺灣高等法院,簡稱高等法院、臺高院、高本院或高院,位於臺灣 臺北市 中正區,是中華民國的二級普通法院之一,組織上直屬司法院,審級上則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設有臺南、臺中、花蓮、高雄4所分院,此4分院與20所地方法院及 ...
本院簡介. * 組織圖. 網站圖片. 業務職掌 說明. 第一章總則. 本規程依法院組織法第 ...
一、委員長 本會置委員長 1 人,特任,綜理全會行政事務,並任委員。106 年 12 月2 0日起由石委員長木欽接任委員長職務。 二、審判 (一)審判庭 各審判庭置審判長 1 人,委員 4 人,合議審判訴訟事件。目前審判庭數為 2 庭。
2005年5月28日 - 當開庭時法官有數人的庭~這就是合議庭合議庭時~中間那位是審判長~主導整個開庭的程序旁邊兩個叫受命法官和陪席法官~ 現行法~簡易庭是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