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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以「OO骨節整復所」為商業名稱案為避免民眾將商業行為與醫療行為混淆,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所稱「傳統整復推拿」一詞不得拆開使用。 ... 使民眾誤認有從事醫療業務之行為與場所,經核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第10條第5款之規定,商業之名稱,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為與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執業範圍有關之文字不符。
三、應標示事項 一般性文具商品應標示事項: 商品名稱。 製造廠商之名稱及電話;其為進口者,應標示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之名稱、電話、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及原始製造地。 特殊性文具商品應標示事項:
進口商品在流通進入國內市場時,進口商應依本法規定加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外國製造商之名稱及地址,得不以中文標示之。
十、公司法第235條之1第5項規定:「本條規定,於有限公司準用之。」雖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酬勞得以股票為之,惟有限公司在性質上無從準用,是以,有限公司發放員工 ...
(一)洗燙處理方法(洗標)應依附表二之洗標圖案標示 ,並得輔以必要文字說明,應包含以下項目: 1、水洗。2、漂白。3、乾燥 ... 3、床墊、洗衣 袋、沐浴球、蚊帳、擦澡巾(如尼龍澡巾等)。 六、標示方法如下: ...
關於市售寵物用品,包括寵物玩具、寵物服飾及織品、寵物鞋子、寵物手推車..等之標示,宜全依商品標示法第9條及第10條,抑或宜視產品類別依各相關基準標示一案。
8 創新經濟樂活台灣 常見問題 棉花棒是否適用「商品標示法」規 範? 「棉花棒」非供醫療用途者,得不以 醫療器材列管,適用「商品標示法」 規範;而供醫療用途者,為應辦理查 驗登記之醫療器材,屬「藥事法」規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商品標示:指企業經營者在商品陳列販賣時,於商品本身、內外包裝 、說明書所為之表示。 ... 流通進入國內市場時,進口商應依本法規定加中文標示及說明 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 外國製造商 ...
第9 條, 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時,生產、製造或進口商應標示下列事項: 一、商品名稱 。 二、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