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 七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 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指招收國民 ...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六條第三 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為縣(市)政府。 第 3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指招收國民小學階段兒童, 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 ...
法規名稱:, 廢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92 年08 月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101 年08 月27 日. 發文字號:, 臺參字第1010113554C號;台內童字第10108403101號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立法理由.txt · 0990903A立法理由.pdf ...
全站查詢 :.....::: 現在位置:首頁 > 法規資訊 字級: 小 中 大 臺北市 法規條文 ... 二、本要點名詞定義如下: (一)課後照顧服務班:指依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 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為 ...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四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98466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3 條;並自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日施行 【章節索引】 第一章 總 則 11 第二章 設 立 許 可 8 第三章 行 政 管 理 及收費 18
法規名稱:, 廢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96 年06 月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98 年01 月13 日. 發文字號:, 台國(二)字第0970255767G號.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
第三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指招收國民小學階段兒童,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之多元服務,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 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以下簡稱課後照顧班):指由公、私立國民小學設立,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班級 ...
課後照顧服務相關政策及法規 政策法規1--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政策法規2--兒童課後照顧服務 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
行政管理相關法規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 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外部連結)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外部連結) 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外部連結) 幼兒園兼辦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辦法(外部連結 ...
一、為順應教育國際化、自由化之時代潮流,監督留、遊學服務業合法營業,提升服務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確保消費活動之安全,達成留、遊學之學習活動目的,本於政府一體,權責分工之原則,特訂定留、遊學服務業分工管理機制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 二、本原則所稱留、遊學服務業,係指從事海外進修學位之留學、短期學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