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石採取法施行細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4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4月25日經濟部經務字第09700545690號修正發布第3條之1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經濟 / 礦業 ...
三十日以上時,應遴用規定資格之人代理,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二、爆炸物管理員 離職時,遴用單位負責人應即指定適當之人代理,於三十日內遴用規定資格之人接替, 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二十八條在爆炸物製造廠、火藥庫或使用場所,不得吸菸 、使用火源或擅自攜入易燃性、著火性物質。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第二 十 ...
四、因土方銀行之調度部分調整為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務中心辦理,場所設置部分則 依據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申設規定辦理,爰刪除現行規定貳、適用範圍三。 五、為 回歸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爰修正現行土資場兼收容處理營建混合物相關規定。(修正 規定貳、適用範圍). 六、增訂民間非建築工程產出剩餘土石方管理規定,並對於零星 及 ...
一時,其依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財產,由信託業者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退還與殯葬禮儀服務業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且尚未履行完畢之消費者:一破產。二依法解散,或經 ... 第59 條殯葬服務業之公會每年應自行或委託學校、機構、學術社團,舉辦殯葬服務業務觀摩交流及教育訓練課程。第 60 條殯葬服務 ...
中華民國人得依本法申請土石採取許可。 政府機關申請或受理申請土石採取許可,應 依本法之規定並衡量地方土石採取總量管制規則辦理。 前項土石採取總量管制作業 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 第六條. 河川及水域之土石採取許可期限,最長以三 年為限,期滿不得展延。 陸上土石、濱海及海域土石之土石採取許可期限,最長以十 年 ...
函轉有關「採取土石免申辦土石採取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實施整地,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就「整地」一詞之定義,函件影本(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
風險危害評估(含風險評估技術手冊) 風險管理與危險管理 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 飛行原理及載重平衡 ... 環保法規-水污染防治法規 環保法規-毒性化學 物質管理法規 環保法規-廢棄物清理法規 環保法規-噪音管制法規 環保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規 ...
2 勞動基準法 10400146731號令增訂第9-1、第10-1及第15-1條文,並修正 第44條及第46條條文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 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二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89)農林務字第 880028266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為受理審核申請租用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地為礦業用地,除依據森林法及其他有關規定核辦外,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九)位於非山坡地之土石採取區,其在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符合下列規定之 一,其申請之開發面積應合併計算,且累積達第六目規定規模者: 1.土石採取區位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