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管制區內之鑿井,應依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辦理。 第五條 鑿井引水位於第二級管制區內者,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其位於第一級管制區內者,以符合第一款、第四款、第六款或第七款規定之一為限:
者。 二、引水:指抽汲地下水並加以. 使用或收益者。 一、本條新增。 二、本辦法「鑿井 」. 及「引水」之定. 義。 第四條管制區內之鑿井,應依本. 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辦理。 一、 本條 .... 七、按地下水管制. 區之水源本. 已有不足之. 現象,於此水. 源不足而須. 管制 取水之. 地區核發臨. 時用水執照. 顯有未妥,爰. 於第二項明. 定依本法鑿. 井引水者均 .
公會 公文 桃園市公文 中央公文 其他縣市公文 舊網站公文 法規公文 建築法規 ... 檢送內政部補助國內營造業及建築師事務所赴海外拓點計畫106 年度申請須知、補助國內營造業及建築師事務所赴海外拓點計畫專案契約書 ...
2017年7月1日 ... 【章節索引】.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農作產銷設施 §12 第三章林業設施 §15 第四章 自然保育設施 §18 第五章水產養殖設施 §20 第六章畜牧設施 §22 第七章休閒農業 設施 §24 第八章綠能設施 §27 第九章附則 §31 ...
十二、宜蘭縣之頭城、礁溪、壯圍、五結、冬山、蘇澳、員山鄉(鎮)。 .... 七、 按地下水管制區之水源本已有不足之現象,於此水源不足而須管制取水之地區核發臨時用水執照顯有未妥,爰於第二項明定依本法鑿井引水者均發給水權狀,而非臨時用水執照,以符合地下水管制之意義,並於第三項中明定依前項水權狀應特別記載之事項。
地下水管制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依水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 四十七條之一第一 項規定授權訂定,於九十一年二月六日發布施行,歷. 經四次修正。鑒於本辦法自訂定 以來因時空演變致有不合時宜之情形,. 為符合社會環境與實務運作需求及配合本法 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修. 正第四十七條之一,爰修正本辦法,其修正重點如下:.
地下水管制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地下水管制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依水利法第四 十七條之一第. 一項規定授權訂定,於九十一年二月六日發布施行,歷經四次修正。本 . 次除配合水利法一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修正第四十七條之一規定,故一. 併修正授權 依據外,鑒於本辦法自訂定以來因時空演變致有不合時宜之. 規定,為符合社會環境 ...
非公用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辦理出租。 前項出租之方式,包括標租及逕予出租。 國有耕地供農作或畜牧使用者,另依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訂定之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 ...
首頁 > 六法查詢 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25 日 第1 條 本辦法依法院組織法第九十條第二項、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四十七條、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四十四條、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五十條規定訂定之。
農委會指出,因考量再生能源為乾淨綠能,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3條第1項第1款、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27條第1項,將太陽能、風力及非抽蓄式水力設施,定義為綠能設施,得於農業用地上以容許使用之方式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