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歌唱業定義 指設置包廂或提供投幣、刷卡等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申請視聽歌唱業營業場所許可 依「臺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經營視聽歌唱業,其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並經主管機關 ...
乙種電匠考驗合格 。 室內配線、工業配線、變電線路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 具有高級電氣技術人員或中級電氣技術人員任用資格 ...
而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1.10.2召開「音樂展演空間涉本市有關法令研商會議」(第五次)會議中達成共識:音樂展演空間業(Live House)在土地使用組別之使用項目認定為第三十二組第七目:錄影帶節目帶播映業及視聽歌唱業。並依照該使用項目之規定,Live House除商業區之外,其他地方均不可設置。而在商業區中除商四允許使用 ...
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公布機關: 臺中市政府 公布日期: 100.08.22 公布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61902號 令 異動性質: 制定 施行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主 旨: 制定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
F301020 超級市場業,指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食品為主之行業。 ... F203020 菸酒零售業,指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 ... 稽徵員要求課娛樂稅,建議可以書審方式申請,不僅可以降低稅率,亦減少日後作帳的麻煩,提供稅捐稽徵法參考:http://www.store104.com.tw/link/index.asp?types=A&Page=2
記者張小瑜報導︼本縣現有經營視聽歌唱業︵卡拉OK︶、酒吧︵PUB︶、飲酒店業 等多數營業場,起初設立店面係以﹁店舖﹂之建築物使用申請冷飲店商業登記,惟 嗣後卻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卡拉OK︶、酒吧︵PUB︶、飲酒店業,涉嫌違反商業 登記法第15條及建築法規第73條第2項前段規定:﹁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 使用, ...
相關必須申請的執照如下: J701030 視聽歌唱業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營利事業。 J701090 錄影節目帶播映業經營錄影節目帶播映之行業。 如果現場提供酒類製品販售,建議增加以下營業項目: F501050 飲酒店業從事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但無提供陪酒員之行業。包括啤酒屋、飲酒店等。 另外必須注意的事項如下: 稅捐部分: ...
2015年4月21日 -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5年4月21日電)開店做生意,自己當老闆是許多人的夢想,不過,在開店之前,除了要申請營業許可,還要特別注意建物用途是否符合 ... 發現小陳的店雖有餐飲業營利事業登記證,但店面所在的這棟建物的使用執照用途是「住宅」,現場附設卡拉OK伴唱機,營業態樣認定為「視聽歌唱業」,違反 ...
其他縣市視聽歌唱業定義:指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者。台北市視聽歌唱業的定義: ... 三、另有關您反映對卡拉OK噪音 管制方式表示不滿意一節,本府環保局衛生稽查大隊說明如下: (一)依本府99年2月2日府環一字第09930728701號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 ...
原處分機關前審認訴願人未辦妥視聽歌唱業之營利事業登記,即經營該項業務,違反臺北市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規定,而依同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分別以94年4 月8日北市商二字第09431209500號函、94年8月10日北市商二字第09 432147700號函、94年11月14日北市商二字第09435023100號函及95年3月16日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