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儲金匯兌法. ※提醒注意. 「郵政儲金匯兌法」內之業務主管機關仍為「財政部」 (各 條文皆是) ,實際上,其「業務已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 監督 管理」 (仍未修法) ,故若題目出現時,亦請以「金管會」作解。 第一章 總則. 重點1: 郵政儲金匯兌法之立法目的. a、鼓勵國民儲蓄、促進資本形成。 b、配合國家政策。 c、 增進 ...
法規:郵政儲金匯兌法(民國91 年07 月10 日公布) 第3 條郵政儲金之種類如下: 一存 簿儲金:指存款人憑郵政儲金簿或依約定方式,隨時存入或提取之儲金。
可否可否再延伸請問 郵政儲金的利息算在27萬利息免稅額度之中嗎? 因為有房貸可扣抵,想讓利息所得 數目盡量減少 先謝謝大大的回答
第三十條,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其新增業務之許可、財務報表之揭露、負責人之定義與其應具備資格條件、郵局之增設、遷移與裁撤及其他相關等事項之監督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其涉及外匯業務者,並應會同中央銀行定之。 第三十一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什字兔 高三下 (2014/10/16) 1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9條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關 查單字:關 21 下列存簿儲金的規定,何者錯誤? (A)存簿儲金,每一人或每一團體僅得為一戶 (B)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交通部會同 ...
中華民國91年7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38700號令制定公布 中華民國91 年12月5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 0910060323 號令發布定自中華民國92年1月1日施行 行政院93年6月24日院臺財字第0930027180號公告:配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於中華民國93年7月1日成立,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條文涉及該會掌理事項,原 管轄 ...
託收之票據可為銀行(含信用合作社及經財政部核准辦理支票存款之農會)之匯票、本 票、支票及郵局之劃撥支票、匯票。 存款證明. 存款證明為個人帳戶重要資料,為維護 帳戶資料安全,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原留印鑑(本人親自臨櫃得以簽名代替)、儲金 簿至任一郵局(非通儲戶至立帳局)申請。 每份酌收工本費20元;第2份起每增加1份 ...
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下列何者定之? (A)交通部 (B)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 (C)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D)交通部 ...
郵政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何單位擬訂? (A)交通部 (B)中華郵政公司 (C)交通部會同中華郵政公司 (D)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編輯私有筆記 ...
存簿儲金,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由下列何者定之? (A)交通部 (B)交通部會同中央銀行 (C)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D)交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