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是在促進國家文化發展,保護著作人的著作權是一種用來鼓勵著作人從事創作活動的方式。為了避免過度保護著作權,反而阻礙國家文化的發展,因此,著作權法對於著作財產權保護的期間加以限制,只要著作受法律保護的期間屆滿後,就成為全民共同的文化財產,不再受著作權法保護,人人都可以利用。至於著作 ...
專利法優惠期相關修正條文,將自5月1日起施行. 專利法優惠期相關修正條文,將自5月1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修正公布之專利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核定自同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正優惠期相關條文,要點包括:. 一、將發明及新型專利之優惠期期間,由本國申請日前6個月,延長為12個月. 二、將得適用優惠期之公開態 ...
立法院三讀通過商業登記法修正案,業者申請商業名稱登記前,應先申請商號預查核准,未來在審查時,僅審查商號是否相同,不審查是否類似,若引發不公平競爭,以公平交易法裁處。 商業登記法第28條舊法規定,「商業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不得使用相同或類似他人已登記之商號名稱,經營同類業務。」 但因商業名稱是否「類似」, ...
立法院於105年12月30日三讀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修法鬆綁優惠期相關要件,擴大申請前公開之人獲得專利保護之可能性,有利於創新及技術的流通。
或外國依法於公報上所為之公開,係出於申請人本意者,不適用優惠期規定 (第 22 條 ... 內。因應於此,修正後專利法 施行細則第 15 條及第 48 條 分別明訂 : 因繼承、受讓、僱傭或出資關係取得專利申請權之人,就其被繼承人、讓與人、受雇人或 ...
筆者整理了現行專利法、專利法施行細則以及審查基準 的相關規定,並就現行優惠期的適用注意事項提出個人見解供參。 優惠期適用要件 關於發明、新型專利優惠期的法源依據為專利法第22條(設計專利參見為專利法第122條 ...
(1) 凡可供產業上利用之發明及新型,申請專利前已見於刊物、已公開實施或已為 ... 所致公開之事實發生後12個月內申請專利者,該公開事實不屬於專利法第22條第1項及 ... 專利準用之),不致使其喪失新穎性、進步性,此12個月的期間就稱為優惠期。
專利法施行細則、專利程序審查基準及專利實體審查基準等配套措施之相關修正規定亦同步於106年5月1日施行。本次修法鬆綁優惠期相關要件,擴大為申請前公開之 ...
2017年4月19日 - 5月1日將要施行的中華民國專利法優惠期相關修正條文,以及對照修訂的審查基準中第二篇第三章第4節「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之例外」,可參見新聞 ...
2017年1月25日 - 立法院於2016 年12 月30 日三讀通過專利法修正案,新修正條文經總. 統令公布後,其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行訂定。 以下摘要說明修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