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6日 ... 保險契約 壹、申論及簡答 一、 保險契約有何主體?又該主體在我國現行保險法規上 的定義各為何?其彼此間有何區別?試申論之。 (一) 保險契約主體依我國現行保險 法規之規定可區分為: 1.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指保險人與要保人。 2. 保險契約之關係 人:指被保險人與受益人。 (二) 其定義分述如下: 1. 保險人:保險法 ...
意,而不知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則仍令契約有效。另外,最足以表. 現出保險契約之「 最大善意」,乃保險法第六四條對於說明義務的規. 範。從其違反效果的嚴厲性:解除 契約,足以顯現出保險契約特重誠. 信之原則。 範例‧. 何謂「最大誠信原則」?請分別 從保險人與要保人的立場來說明. 最大誠信表示之方式。若違反最大誠信原則,對 保險 ...
四、何謂指示式保險契約?何謂無記名式保險契約? 五、不定值保險契約要保人如何 克服不足額保險之問題? 六、何謂共同保險契約?何謂共同保險條款?何謂80% 共同保險條款? 七、何謂複保險?構成複保險之要件如何?複保險之效力如何? 八 、人壽保險是否適用複保險?試論述之。 九、何謂對人契約?何謂對物契約?火災 保險 ...
契約(或合約) [1],是雙方當事人基於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現。一般而言,契約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為,可分為債權契約(例如買賣)、物權契約(例如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身分契約(例如結婚)等,不過在公法上也 ...
再者,何謂「善意之複保險」?其賠款分攤有何 ... 又,當發生善意之複保險時,其賠款分攤有何主要方式?再者,我國 ... 〔 90 保險專技) ^保險競合(或稱其他保險)。( 88 ( 1 )核保 ...
第3條. 一、本條立法意旨為定義要保人。 (二)要保人之型態可分. 1.自然人:但須以 ... 三、要保人除前述交付保險費之義務外,在保險法及海商法中亦規定了其他義務 ...
反之標的物的損失與否易受其本身屬性影響,或是損失發生後被保人無法以其本身行為影響標的物的損失狀況,這種契約又稱對物契約。 2.兩者的相同之處,都是要 ...
詞條. real covenant. 中文. 不動產合同;對物契約. 解釋. 有關不動產的合同,其效力不僅及於立約人的繼承人和遺產代理人,而且及於立約人的受讓人。 ( 撰) ...
2012年11月2日 - 要物:乃於意思表示外,還要有物之交付,才能成立法律行為不要物:只要有意思表示,即成立法律行為買賣:雙方同意就成立法律行為,你東西給不給 ...
2012年6月6日 - 你好我分別回答你的問題,如下: 1.非屬要物契約是不是就是不要物契約呢? 是的,非屬要物契約就是不要物契約不要物契約又稱為諾成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