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為因應實務需求,周延就業服務業務及外國人聘僱之管理,爰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修正重點如下: ... 雇主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於招募、僱用或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時之禁止事項。(修正條文第五條 ...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500075901 號令修正公布第 64、83 條條文 ... 第五條 (國民就業機會之保障) 【相關罰則】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 ...
2011年8月25日 ... 五、就業服務工作人員之訓練。 六、受理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工作及開具求才證明書 。 七、就業市場資訊之提供。 八、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之管理及檢查。 九、 就業歧視之認定。 一○、受理被資遣員工之登記及再就業之協助。 一一、仲介本國人 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停業及廢止許可。 一二、第三 ...
就業服務法 英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5 月 08 日 修正時間: 民國 105 年 11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就業服務目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附屬法規 ...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五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1)台勞職業字第2549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2 條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十八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台勞職業字第35430 號令修正發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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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2日 -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雇主或求職人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提出之求才或求職申請表件,經發現有記載不實、記載不全或違反法令時,應通知其補正。申請人不為前項之補正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拒絕受理其申請。
本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隱私資料,包括下列類別: 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 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 ...
法規名稱:,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4月25日勞動部勞動發管字第1031812542號令修正發布第9 條之1、第11條、第12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勞工 / 職業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