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棧埠作業之服務。 第二十二條 工業專用港 棧埠作業時間,由公民營事業擬訂,報請中央工 業主管機關核定後,由公民營事業公告之。 第二十三條 公民營事業應擬訂工業專用港相關港勤及棧埠作業規定,報 ...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及船舶理貨業管理規則在【工商臉書】有商港區船舶理貨業,船舶勞務承攬業75筆2頁中華黃頁,一、交通部高雄港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規範高雄港港區危險物品裝 卸、倉儲作業需要,特參照商港法、商港港務管理規則、商港棧埠 ...
1999年10月22日 ... 管理、專用碼頭之興建、管理維護、船舶入出港、停泊、停航、港. 區安全、港區行業 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依 ... 四、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指劃定工業專用港 或工. 業專用碼頭界限以內之水域及為工業專用 ..... 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經營船舶 理貨業、. 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或船.
2011年11月1日 ... 三、相關設施︰指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為便利船舶出入、停泊、貨物 裝卸、倉儲、駁運作業及其他服務之水面、陸上及海底一切有關設施。 ..... 在工業專用 港區域內,經營船舶理貨業、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 或船舶小修業者,應具備有關文書,申請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核准。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 發生災害,公民營事業得視實際情況,將其拖離船席或拖出港外。 第 ... 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經營船舶理貨業、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業、船舶 貨物裝卸承攬業、拖駁船業或船舶小修業者,應申請 ...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船舶 發生災害,公民營事業得視實際情況,將其拖離船席或拖出港外。 第五十三條 ... 機關協助。 第四節 港區行業管理 第五十四條 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經營船舶理貨業、船舶船員日用品供應 ...
港灣及棧埠業務: 船舶進出港號誌管制、船席調派、港勤作 業、導航號誌通信及協助海難救助、港灣 設施使用與維護管理。 依「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經營管 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1.核發危險品裝卸貨許可,並通知港 ...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二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15012192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章節索引】. 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船舶貨 物裝卸承攬業 §3. 第三章船舶理貨業 §12. 第四章附則 §20. 【法規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商港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訂定。 第2條. 本規則所用 名詞 ...
國際商港機械化一貫作業專用碼頭及國內航線專用碼頭,申請經營船舶貨物裝卸承攬 業之實收資本額及裝卸搬運工人人數,準用前項國內商港基準,惟作業機具得依實際 作業需要備置。 .... 國內航線、以管道方式裝卸運輸貨物或同一貨主同一貨物以包船 租約採船邊提貨者之船舶理貨業務,得由船方或貨主視實際需要委託理貨業者辦理。
二)應遵守本局規定之行駛路線及限制速率行駛,亦不得隨意停放港區。 (三)裝卸作業完畢後應立即駛離港區不得在港區滯留,但有約定者或經本局許可者. 不在此限。 二十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遇有爭議時,應由業者協調解決。協調不成時,由本局組成. 協議小組處理。 二十七、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因故暫停營業或歇業時,依商港棧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