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工程開辦、協調、宣導、民俗、委託律師、訴訟、法律顧問、異議申訴、履約調解及工程爭議之仲裁等所需費用。 (十)特殊支援慰勞費用。 (十一)工程獎金。 (十二)其他工程管理所必需之費用。 四、各機關提列工程管理費之百分比如下:. (一)委託建築師、技師或技術顧問機構承辦技術服務者,其工程管理費提列百分比如下表: ...
(七)建築證照費、工程圖說、公告、登報、評鑑、鑑定及檢驗等費用。 (八)評選作業費(含評審費)、評選獎勵金、工程模型及應用圖書等費用。 (九)工程開辦、協調、宣導、民俗、委託律師、訴訟、法律顧問、異議申訴、履約. 調解及工程爭議之仲裁等所需費用。 (十)特殊支援慰勞費用。 (十一)工程獎金。 (十二)其他工程管理所必需之費用。 3.
答:一、經查工程管理費之提列係為因應各工程主辦機關辦理工程所需之各項管理 費用,依「臺北縣政府所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編列暨支用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8點規定:「工程管理費以各該工程之結算總價為計算標準。但不包括補償費、購 地費、遷移費、水電外線補助費、營業稅、規費、法律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 ...
一、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 規定。 二、本要點所稱工程管理費,指主辦機關辦理工程所需之各項管理費用。 三、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項目如下: (一) 工作人員差旅、趕工加班、誤餐及因公傷亡之醫藥、慰問等 ...
3.工程管理費:工程管理費之支付以與工程之進行有關之支出為 限,得支用項目 如「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工程管理費 支用要點」【附錄十一】,工程管理費之提列以各該工程之結 算總價為計算基礎,但不包括補償費、購地費、遷移費 ...
一、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 二、本要點所稱工程管理費,指主辦機關辦理工程所需之各項管理費用。 三、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項目如下:. (一)工作人員差旅、趕工加班、誤餐及因公傷亡之醫藥、慰問等費用。 (二)因工程需要,聘請臨時專門技術人員或僱用臨時監工、技工、雜工人員等之人事 ...
1993年11月4日 - 機關代辦經費編列之加班費,加班所需經費不受「不得超過各該機關90. 年度加班費實支數額八成」之限制。 (三)工程管理費及中央補助款之加班費. (行政院92.4.15 院授人給字第0920010087 號函). 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應之加班費及中央補助款透列預算後導致加班費. 預算數大於可支用數額部分,加班所需經費不受「 ...
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規範所屬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以下簡稱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之編列與支用,以提昇工程品質及提高工作效能,特訂定本要點。 二、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之編列與支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辦理。 三、本要點所稱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係指機關辦理工程及用地取得所需之各項管理 ...
(8) 評選作業費(含評審費) 、評選獎勵金、工程模型及應用圖書等費用。 (9) 工程開辦 、協調、宣導、民俗、委託律師、訴訟、法律顧問、異議申訴、履約調解及工程爭議之 仲裁等所需費用。 (10) 特殊支援慰勞費用。 (11) 工程獎金。 (12) 其他工程管理所 必需之費用。 4、 各機關提列工程管理費之百分比如下:. (1) 委託建築師、技師或技術 顧問 ...
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 及計費辦法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 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優勝廠商 ,得不以一家為限。 前項評選作業,準用本法有關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