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依規定發給員工工程效率獎金或其他獎金。 (十四)其他工程管理所必需之費用。 前項第八款儀器用具設備費用屬電腦相關計畫者,應依「臺北市政府 所屬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管理要點」之規定報核。第十一款本府員 工配合工程需要之出國 ...
45 (十四)其他工程管理所必需之費用。 前項第八款儀器用具設備費用屬電腦相關計畫者,應依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管理要點」之 規定報核。第十一款本府員工配合工程需要之出國訓
二、本要點所稱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指各機關辦理工程及土地補償所需. 之各項管理費用及工作費用。 三、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按工作計畫中各該分項工程之金額,依第四點. 標準計算提列。 前項提列之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除特種基金外,得統籌支用於同一 ... 託技術服務類別、性質、規模、工作範圍或工作期限等情形,覈實計.
99年12月25日高雄市政府臨時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100年01月10日高市府四維工工字第1000002868號函頒 一、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各項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之支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
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要點之規定編列及支用各項 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 ... 作範圍或工作期限 等情形,覈實計算所需委外費 用,於年度編製概算奉本府審查核定後,編列委 ...
「工程管理費」之計算方式通常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來核算(目前 為100年12月7日修正版本),該要點為行政命令共有八點,原則上「工程管理費」之 計算,只要看第四點(一)、第五點、第六點.
一、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之規定。 二、本要點所稱工程管理費,指主辦機關辦理工程所需之各項管理費用。 三、工程管理費之支用項目如下:. (一)工作人員差旅、趕工加班、誤餐及因公傷亡之醫藥、慰問等費用。 (二)因工程需要,聘請臨時專門技術人員或僱用臨時監工、技工、雜工人員等之人事 ...
工程會成立之初,係鑒於國家建設之規模及所需金額日益龐大,牽涉範圍甚廣,有必要由工程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隨著時空環境的轉變,工程會的業務也日漸成長,除陸續主掌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配合 ...
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工程管理費及工作費支用要點. 中華民國104 年4 月2 8 日. 府授 工土字第10430114800號函修正.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規範所屬機關 ...
註:工程管理費(或工作費)支用預算應於年度預算開始4 個月內連同工程管理費(或工作費)預算表(格式. 13)及各項費用明細表(格式13 之1)各填製4 份報由主管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