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發度量衡營業許可執照 修正度量衡 規費收費標準 18 12. 計量技術人員應接受與計量領域相關之繼續教育,取得繼續教育點數之方 式下列何者錯誤? 擔任度量衡專責機關之度量衡器義務監視員,反映度量衡器案件經調 ...
度量衡法. 中華民國18 年02 月16 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21條公布,並自19 年01 月01 日施行中華民國43 年03 月22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18條中華民國44 年04 月06 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12條條文中華民國73 年04 月18 日華總一義字第1911 號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23條中華民國91 年05 月15 日華總一義字第09100093850 號 ...
NML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 ... 首頁 Home 關於我們 About Us 簡介 任務 成長軌跡 執行計劃 人力資源 人才招募 量室介紹 電量/電磁量 長度 動態工程
前項校正紀錄表,指依本法第三十八條所為校正之紀錄。 申請第一項之法定度量衡器修理業,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指定者,另須檢附封印印模式樣。 不符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而得補正者,度量衡專責機關得 ...
中華民國96年9月14日經濟部經標字第09604604450號令修正發布刪除第9條條文. 第一條本細則依度量衡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六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法第五條所稱法定度量衡器如下: 一、度器。 二、衡器。 三、力量器。 四、溫度計。 五、壓力計(含血壓計) 。 六、體積計。 七、速度計。 八、熱量計。 九、密度計。 一○、濃度計。
度量衡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 18 年 04 月 11 日工商部訂定發布,並自同日施行 中華民國 20 年 12 月 05 日實業部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33 年 05 月 29 日經濟部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 44 年 06 月 10 日經濟部令修正發布
第14條 度量衡專責機關得對法定度量衡器施予檢定。前項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之標示、構造、檢定公差、檢定合格有效期間、最長使用期限及相關技術規範,由度量衡專責機關公告之。 第15條 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免檢定:
一、度量衡法規概要(包括度量衡法及相關法規)(佔總分 40 % ) 二、計量管理概要(包括計量基礎概念與發展、計量標準與追溯、法定度量衡單位、實驗室品質管理、統計方法、校正報告實務應用) (佔總分 40 % ) 三、量測不確定度概要 (佔總分 20 % )
法規類 別 : 行政/經濟/標準、度量衡 名 稱: 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88年1月20日 沿 革: 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經濟部經標字第10703812200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之附表三、第十一條之附表五、第二十八條之附表九
六、檢查:指對檢定合格在使用中之法定度量衡器,檢驗其是否仍合於規定之行為。 七、器 ... 本法規定事項,涉及其他機關之職掌者,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