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處理機構, [ 置頂]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及第53條修正案。 *, 清除處理機構, [ 置頂] 有關申請處理許可證應檢具之文件及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是否需具備自有工廠疑義案。 *, 事業機構, 增訂並修正廢棄物清理法條文. *, 專業技術人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 事業機構,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章 總則 章名未修正。 第一條 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一條本辦法依廢棄物. 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未修正。 第二條本法所稱專業技. 術人員分為下列二類:. 一、廢棄物清除技術員。 二、廢棄物處理技術員。 清除技術員分為甲. 級、乙級及丙級;處理技. 術員分為甲級及乙級。 一、本條刪除。 二、現行條文移至「環境保. 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 練管理辦法草案」第二.
第一條本辦法依廢棄物. 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未修正。 第二條本法所稱專業技. 術人員分為下列二類:. 一、廢棄物清除技術員。 二、廢棄物 處理技術員。 清除技術員分為甲. 級、乙級及丙級;處理技. 術員分為甲級及乙級。 一、 本條刪除。 二、現行條文移至「環境保. 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 練管理辦法草案」第二.
2016年12月30日 ... 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對照表. 黨團協商通過條文. 現行法. 立法說明. (修正通過). 第二條本法所稱廢棄物,指. 下列能以搬動方式移動之固. 態或液態物質 或物品:. 一、被拋棄者。 二、減失原效用、被放棄原. 效用、不具效用或效用. 不明者。 三、於營建、製造、加工、. 修理、販賣、使用過程. 所產生目的以外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5日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 圖表附件: ... 第1 條本辦法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第3 條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至第五項及第四十二條所定公告或管理辦法規定所設置之專業技術人員,應專任並常駐於設施機構,不得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
廢棄物清理法於六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公布施行,其間歷經六十九年、七十四年、七十七年、八十六年、八十八年、八十九年、九十年、九十三年及九十五年共九次修正,今為因應國際間廢棄物輸出入管理之運作、落實廢棄物相關管理政策及配合社會變遷 ...
法規名稱:, (廢棄物清理法第29條)一、「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略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事業,應置專業技術人員,其採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之事業,其清除 ... 二、又「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處理容量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 ... 三、至於○○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煉油廠,查係本署九十一年六
訓練、合格證書之取得、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訂有相關子法者,計有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 設置管理辦法及 ...
2016年12月29日 ... 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對照表黨團協商通過條文現行法立法說明( 修正通過) 第二條本法所稱廢棄物,分一、現行條文之第一項修正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