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及其適用範圍) 為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改善環境衛生,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相關解釋令函 第二條(廢棄物之定義)
(二)一般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 前項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定之。 游離輻射之放射性廢棄物之清理,依原子能相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項之事業,係指農工礦廠(場) 、營造業、醫療機構、公民營廢棄物. 清除處理機構、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 學校或 ...
2018年2月5日 - 二)一般事業廢棄物:由事業所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外之廢棄物。 前項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游離輻射之放射性廢棄物之清理,依原子能相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項之事業,係指農工礦廠(場) 、營造業、醫療機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 ...
跳到 第四章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及廢棄物檢驗測定機構之管理 - 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 業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執行機關依第五條第二項、第六 ...
廢棄物清理法 【修正日期】民國106年5月26日 【公布日期】民國106年6月14日 ...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77 條(施行日)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五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
關及有關機關,並報請行政院核准後,得指定廢棄物緊急清理之方法、設施、處所及其期限. ,不受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水. 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四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六條、公司法第十. 五條、商業登記法第八條及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促進產業 ...
第45條, 違反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七項、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三十九條第一項或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九百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 ...
高雄市(以下簡稱本市)廢棄物清理法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政府(以下 簡稱本府),執行機關為本府環境保護局,協助 ... 本法第七條第三款所稱因特殊用途,使用道路或公共用地,係指左列行 為: 一、擺設攤位販賣蔬菜、水果、冷熱飲料、食物 ...
第一條 本細則依廢棄物清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事業機構,係指農工礦廠(場)、營造業、醫療機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或學校、機關、團體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