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立法宗旨) 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 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 主管建築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在第三條規定之地區,如以特設之管理機關為主管建築機關者,應經內政部之核定。
中華民國 27 年 12 月 26 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47 條中華民國 33 年 9 月 21 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50 條中華民國 60 年 12 月 23 日總統(60)台統(一)義字第 839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05 條中華民國 65 年 1 月 8 日總統(65)台統(一 ...
建築法 系 尚無迴響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5 日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 ,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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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條之二建築物室內裝修應遵守左列規定: 一、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但中央主管機關得授權建築師公會或其他相關專業技術團體審查。 二、裝修材料應合於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2016年10月4日 - 為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擅自建造之建築物,已依同法第86條規定勒令停工補辦手續並處以罰款,惟己施工未勘驗部分,其依同法第56條規定提出申辦手續,是否仍須受同法第87條之規定處以罰鍰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建築管理組. 發布日期:2018-03-19. 內政部函73.07.21.台內營字第241880號. 說明:.
為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擅自建造之建築物,已依同法第86條規定勒令停工補辦手續並處以罰款,惟己施工未勘驗部分,其依同法第56條規定提出申辦手續,是否仍須受同法第87條之規定處以罰鍰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建築管理組. 發布日期:1984-07-21. 內政部函73.07.21.台內營字第241880號. 說明:. 一、復貴局73.06.29.73 ...
2016年10月4日 - 為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擅自建造之建築物,已依同法第86條規定勒令停工補辦手續並處以罰款,惟己施工未勘驗部分,其依同法第56條規定提出申辦手續,是否仍須受同法第87條之規定處以罰鍰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建築管理組. 發布日期:2018-02-24. 內政部函73.07.21.台內營字第241880號. 說明:.
檢視現行法規 建築法 ( 民國 90 年 11 月 14 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 25 條 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 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
建築法 ( 民國 100 年 01 月 05 日 ) 第 25 條 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 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但合於第七十八條及第九十八條規定 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