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營業部分面積每3平方. 公尺一人另乘上開放使. 用時間(T)計算. 250. 200. T=0.5-0.8. B. 類. 商. 業. 類. B-2 供商品批發、展售. 或商業交易,且使. 用人替換頻率高之. 場所。 百貨公司、商場、. 市場、量販店. 按營業部分面積每5平方. 公尺一人另乘上開放使. 用時間(T)計算. 150. 150. T=0.5~0.8.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 ...
1.2 規範內容. 本規範所稱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指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 工編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用以處理建築物之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 水等之設施。 建築物所設置之污水處理設施,其有關設計、配置、施工、使用. 與安全衛生管理等事項,應符合本規範之規定。 前項污水處理設施如非依本規範設計者,應提出其設計足以符合.
定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 者,其處理功能及設計規格等,應符合該規範之規定。 第三條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審定登記後,始 得上 ...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 技術規範 " ,內容所規定之依法規設計型式並經認證核可之產品,自行設計 者不予採用。 3. 安裝位置 詳圖說指定之位置,設置污水處理設備及其附屬設備 ...
2.1 計算基準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得依建築物用途及樓地板面積參考「建築 物污水處理設施使用人數、污水量及水質參考表」計算使用人 數、污水量及生化需氧量;如為特定用途致採用不同之計算基 準者,應另作說明。
1.3 事業廢水併同處理. 本規範適用於各類型建築物所產生之生活污水處理。建築物之一部分或其基地範圍內供事業活動用途所產生之事業廢水如擬納入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者,應設置適當之前處理設施,使其處理後水質符合當地或鄰近地區下水道機構所定之可容納排入之水質標準,以維持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功能,其設計之總污水 ...
內政部87.09.25台內營字第8772865號函訂頒內政部98.5.27台內營字第 0980804110號令修正部分規定內政部99.9.6台內 ...
並符合建築物 污水處理設施 放流水標準 申請簡易排放許可 依規模確認專責人員 ... 設施、貯留設施之 數事業之一 廢水含有鉛、鎘、汞、砷、六價鉻、銅、氰化物、有機 氯劑、有機磷 ...
2018年3月3日 - 1.2 規範內容. 本規範所稱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指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 工編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用以處理建築物之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
附錄、使用人口數及水量計算說明【摘自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 ※ 實施 都市計畫以外地區:以每人使用三十平方公尺之樓地板面積計算。 ※ 實施都市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