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E) English. 本法規最新版本日期: 2017/01/20. 分類: 觀光遊樂業. 屬性: 法規命令. 公布文號, 版本日期. 交通部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交路發字第O九一BOOO一六五號令訂定發布, 2002/12/30. 中華民國94年9月1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09400850431 號令修正發布第9、7、18、41、42 條條文;並增訂第18-1 條條文 ...
經濟部依行政院指示,研擬訂定「第三方支付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陳報行政院於12月11日召開消費者保護審查會議通過,本部近期將辦理公告。另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服務管理專法草案亦已研擬完成,年底前將陳報行政院審議。 行政院江院長於本(102)年8月7日決定,短期由經濟部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訂定「 ...
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授權,就活動之範圍、種類、時間及行為加以規範,並就水域環境資源及維護遊客安全公告活動禁止區域,使人民可確知其活動所應遵守之規範。 現有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定之水上遊憩管理自治條例,條文主要以活動器具之管理及民間申請水上遊憩活動經營業之申請程序為重點,對各項活動之安全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訂定. 之。 第二條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 他中央法令及地方自治法規辦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水域遊憩活動,指在水域從事下列活動:. 一、游泳、衝浪、潛水。 二、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獨木舟、.
一、本條例於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第三十六條明定水域遊憩活動禁止、限制、保險及應遵守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本辦法另增訂第十條有關保險之規定。爰刪除本條第一項要求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投保責任保險之規定。 二、實務上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者,除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者外,尚有俱樂部、 ...
上腳踏車、手划船、風箏衝浪、立式划槳等活動。(修正條文第三條). 二、配合本條例第三十六條修正本辦法管理機關名稱為「水域遊憩活動. 管理機關」,以避免與「水域管理機關」之權責相混淆,相關條文. 並配合文字修正。(修正條文第四條). 三、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者,除經營者外,尚有非營利團體,為期周. 全,爰擴大水域遊憩活動經營 ...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中央法令及地方自治法規辦理。
2、 場地選擇,應在開放浴場或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活動 ,並遵守各浴場規定及救生員指示;對已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之區域更應避免接近。 3、 初學游泳,應以游泳池作為第一選擇,並學些自救及求生方法暨簡易急救及 ...
第一題 危機處理 桃園機場集合時,其中一對夫妻之友人突然來電告知,在往機場途中不幸車禍(輕或重傷),在時間壓力下,領隊應如何處理? ANS: (1)聯繫發生車禍團員先報警處理交通事故,並瞭解實際狀況。
娛樂漁業漁船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所定載客從事潛水活動者,除應符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 ... 本辦法所稱娛樂漁業漁船,指現有漁船兼營、改造、汰建,經營娛樂漁業之船舶。 ....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