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租賃所得稅試算(申報租金收入):若每月租金為二萬元,無押金,在房東沒有拿出憑證來證明自己的租屋成本,稅捐單位的課稅方式,就是直接以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三當作成本,全年租金收入二十四萬元減掉十萬三千二百元,以餘額十三萬六千八百元核定為租金所得。相當於增加八千二百零八元至五萬四千七百二十元的稅負支出。
凡是將房屋出租所得之租金收入,於扣除必要費用(包括財產折舊、修繕費、地價稅、房屋稅、貸款利息、保險費等;若無法逐項舉證申報,可直接從租金中扣除43%,計為必要費用)之後,併入個人綜合所得中核課所得稅。若房屋出租約定的租金明顯比當地一般租金還低時,國稅局會參考當地一般租金(由國稅局查明後報經財政部核定的 ...
租賃所得稅相關問題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有關個人綜合所得稅租賃所得應如何申報及節稅的幾個問題,說明彙整如下: 一、租賃所得計算方式 租賃所得應就租金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申報。至於減除之必要費用,可採以下方式計算,並擇較高 ...
問1:什麼是『租金抵扣所得稅』?,,答:納稅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營利事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例,醫師、律師、會計師、代書…),其所支付的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可以扣除數額以十二萬元為限 ...
範例分析 Peter有一間房屋出租,每月租金32,000元。未計算租賃所得前,Peter適用21%的所得稅率,請問Peter扣除所得稅後,出租房屋實質所得為多少? Peter年租金收入= 32000*12 = 384,000 租賃所得 = 384000*(1-43%) = 218,880
承租方之租金扣繳 10%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就,出租人為境內居住的個人,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租金按給付額應扣取百分之十。 (民國 98 年 01 月 16 日 修正)第2條規定租金扣繳率 ...
答:律師表示在房屋租賃契約書中不可明載不可報稅條文。律師表示收入報稅本就是 國民應盡之義務,租金報稅則是房客應有之權利,不可在房屋契約書上用『不得報稅』 等文字,來限制房東、房客行使權利及義務。但契約中可註明所產生之稅金,由房東或 房客負擔,若契約明定由何方負擔,則照契約內容行使之。(請參見第六章房客篇問8 ...
2015年3月13日 - 民眾租屋,先和房東談好租金,最後卻被凹「代繳租賃所得稅」的案例時有耳聞。台北國稅局提醒,租賃所得應注意「實拿」概念──房客代繳稅款也算房東所得,因此,房客計算每月扣繳稅款時,所謂「租賃所得」應會高於合約所載「租金」。(台北國稅局,國稅局,租賃所得,扣繳,補充保險費)
承租方之租金扣繳10%.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就,出租人為境內居住的個人,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租金按給付額應扣取百分之十。 (民國98 年01 月16 日修正)第2條規定租金扣繳率為10%,且11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也就是租金未達每個月二萬以上,可以選擇不預繳租賃稅額。 租賃二代健保 ...
2018年1月1日 ... 財政部近日公布「106年度財產租賃必要損耗及費用標準」,其標準維持不變,房東若 有出租房子,今(2018)年申報租賃所得時,一律以當年度的房屋租金收入的43%列 為必要費用;但土地出租的收入,只能扣除當年度繳納的地價稅,不可扣除43%費用。 房屋租賃所得計算,是以全年租金收入,減除該出租房屋合理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