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著作權,則屬於前述「成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中所提到的「文學、藝術及 科學之著作」及「演藝人員之演出、錄音物以及廣播」的部分,也就是智慧財產權的 其中一種。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定義,著作權是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 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修改權等三種權利。)(可參考第1篇第14題 有關著作 ...
(一)著作權基本概念篇-11~20. 創用CC 授權條款 本著作係採用創用CC 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3.0 台灣授權條款授權. (一)著作權基本概念篇. 11. 什麼情形下會構成「抄襲 」? 經常聽到有人指稱別人「抄襲」他的著作,侵害他的著作權,也常聽到有人會問, 什麼情況下會構成著作的「抄襲」?事實上,著作權法從來沒有使用過「抄襲」這二個字 。
著作權,也叫版權,是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知識所產生的權利,故屬智慧財產權 ...
著作財產權授權契約」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之範例. 著作權家族(在新視窗開啟原 尺寸圖片). 著作必須流通利用才能產生經濟價值,而著作人除了讓與著作財產權, 收取讓與之對價外,也可以把他的著作授權別人使用,收取使用報酬,增加著作的 經濟價值。對利用人而言,取得著作財產權的讓與或授權是利用人想要合法利用他人 著作 ...
著作權法第28條第1 項本文的規定,著作權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為衍生著作的權利。同時同法第92條規定,擅自以改作之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必須負擔刑事責任 ...
什麼叫做「改作」?簡單的說,就是將原已存在的著作,予以翻譯、改寫、編曲、拍攝影片或者用其他的方法另為創作,而作出新的著作。例如將中文小說翻譯成英文或將英文小說翻譯成中文;把小說改寫成劇本,再依劇本拍攝成電影,都屬於改作的行為。 「改作權」是著作財產權的一種,著作人對於自己的著作,享有改作權,因此,改作別人 ...
2014年7月28日 - 本文原載軍法專刊第三十二卷七期,七十五年七月出版。) 壹、前言. 改作權(The Adaptation Right)(註一),係指變更原著作之表現形態使其內容再現之權(註二),改作權本質上是一種間接重製權(註三)。早期各國著作權法僅規定著作權人有重製權(The Reproduction Right),而無改作權,斯時改作權包含於重製權之 ...
2017年3月16日 - 所謂的改作權是著作財產權的一項,可與著作一起被賣給其他人,擁有著作財產權的人就擁有改作的權利,而無論是作者或著作財產權人有權改作,其他人要對著作進行改作都應經過其同意。所謂改作當然不包括放大縮小轉換檔案格式等配合展示平台而為的全圖調整,但是剪裁、變色、切割、改變著作內容、翻譯、提取 ...
改作權. 著作權法所稱的「改作」,是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既有的作品另為創作,因此,必須是有另外投入創意活動的改變既有作品的行為,才是改作,如果沒有另外投入創意,只是單純做簡單的變更或替換,則並不是著作權法所稱的改作。舉例來說,將哈利波特原始的英文版,翻譯為中文版;把金庸的神鵰俠侶改寫 ...
問 改作權 答 什麼叫做「改作」?簡單的說,就是將原已存在的著作,予以翻譯、改寫、編曲、拍攝影片或者用其他的方法另為創作,而作出新的著作。例如將中文小說翻譯成英文或將英文小說翻譯成中文;把小說改寫成劇本,再依劇本拍攝成電影,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