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筆. 很抱歉,尚無任何法規。 回上方. ::: 教育部: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本系統登載資料如與正式公文內容不同,以機關公發布或函頒者為準。 電話總機: (02)7736-6666 傳真電話:(02)2397-6928; 系統版本:106.11.15. 瀏覽人數:32,76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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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督導學生交通車補充規定. 一、依據:為落實執行「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減少交通意外事件發生,有效維護學生安全,特訂定補充規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督導學生交通車補充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規定. 三、校外會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督導轄屬學校執行學生交通車管理工作。 (二)定期對轄 ...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督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以下簡稱學校)落實執行「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減少交通意外事. 件發生,有效維護學生 ...
2017年5月1日 - 二、請貴校確遵「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及「學校辦理 ... 四、另請貴校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督導學生交通車補充規定」之各項 ...
2017年6月12日 - 備註(依據「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及教育部國教署補充規定). 1. 保養紀錄(車廠逾10年遊覽車). 第5條第2項. 2. 學校名稱標示(租賃專車須具備).
四、另請各級學校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督導學生交通車補充管理規定」之各項檢查表,自文到後至開學前要求駕駛人及學生交通車管理員(業務承辦人)完成學生 ...
一、依據:為落實執行「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減少交通意外事件發生,有效維護學生安全,特訂定補充規定。二、執行作法: (一)直轄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 1.定期對轄屬學校實施學生交通車使用情形督檢(檢查表如附件1),檢查紀錄備查。
4 附件一 單位全銜執行學生交通車管理檢查表 查核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學校名稱 車輛資料 自購校車 部 部租賃專車 項 次 查核內容 是 否 備註依據學生交通車 管理辦法及教育部國教 署補充規定 1 保養紀錄(車廠逾10年遊覽車) 第5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