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紙、通訊稿及雜誌出版事業,得於設立登記前依本要點規定申請出 版品名稱預查,並保留該名稱之使用權。圖書、有聲出版業於設立登 記前申請出版業名稱預查者,亦同。 二、申請出版品或出版業名稱預查,應由預定擔任之發行人出具申請 ...
出版事業處全體同仁合影。 行政院新聞局為出版事業之主管機關,業管涵蓋全國之 報社、通訊社、雜誌社、圖書出版及有聲出版等。該等業務係於民國62年由內政部移 轉新聞局掌理,於新聞局下設出版事業處。依據新聞局組織條例,出版處業務的職掌 為出版事業之登記、管理、輔導、獎助等。目前出版處設有四個科,三個核驗中心。
表一:申請人基本資料。(出版事業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 本1 份;非出版事業請 檢附團體立案證明或國民身分證明文件. 影本1 份)。 2. 表二:參選讀物統計表。 3. 表 三:參選讀物資料。(大陸地區簡體字圖書合法授權在臺發行. 正體字者,須檢附本局 許可之核准函影本). 4. 參選讀物每種1 冊;如以再版書參選者,並應檢附再版及前版.
摘要說明因政府組織改造,自2012年5月20日起,行政院新聞局出版事業處原有業務 除流行音樂移撥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及「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外, 其餘對圖書、報紙、雜誌、漫畫及數位出版事業之輔導、獎勵、補助、管理及資訊蒐集 等工作將併入文化部之「人文及出版司」辦理,俾持續推動提振出版產業之政策,以 促進 ...
組織 [編輯] 局長 副局長2人 主任秘書 業務單位 國內新聞處(業務後由行政院發言人室承接) 地方新聞處(業務後由行政院發言人室承接) 國際新聞處(業務後由外交部國際傳播司接手) 出版事業處(簡稱「出版處」,業務後由文化部接手)
民國95年2月22日,為因應科技匯流、跨業整合及全球化趨勢,廣播電視事業處改組為「廣電產業 輔導小組」,同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 民國95年11月15日,配合部分業務移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並因應目前業務需要,將廣電產業輔導小組裁撤 ...
行政院新聞局(簡稱新聞局)為中華民國行政院曾經設置的附屬機關,具有部會級地位。成立於1947年5月2日,後隨著政府遷台而有多次的縮編與恢復。其主要負責行政院的公共關係、政策宣傳、形象推廣、政府發言等工作,因而有「政府化妝師」之別稱;除此之外,並負有協助大眾傳播產業發展的任務。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新聞局 ...
一、本年鑑收錄民國九十一年一月至十二月中華民國出版事業之資料。 二、本年鑑共分十篇,包括: (一)總論 (二)新聞出版業 (三)雜誌出版業 (四)有聲出版業 (五)圖書出版業 (六)數位出版業 (七)展覽與獎助活動 (八)統計資料 (九)出版法規 (十)附錄(出版業名錄) 三、出版概況及專題論述部分,係由國內學者專家具名執筆,其評論 ...
摘要說明 因政府組織改造,自2012年5月20日起,行政院新聞局出版事業處原有業務除流行音樂移撥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及「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外,其餘對圖書、報紙、雜誌、漫畫及數位出版事業之輔導、獎勵、補助、管理及資訊蒐集 ...
公益新聞通訊社 行政院新聞局核准登記證局版台訊字第零參陸肆號 中華郵政北台字第肆柒柒玖號執照登記新聞紙交寄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創刊 創辦人:詹招琳 發行人:詹德書 北經登字第1005119082號 統一編號:26553548號 總社址:235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