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查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自106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21009元;每小時133元;前者 係指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每週40小時)履行勞務 之最低報酬,後者則係勞雇雙方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 前開每月 ...
全台約有8萬名保全適用責任制,每個保全的勞動契約須送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定後才會生效,但僅少部分縣市有訂工時上限。勞動部今公布新版保全業相關工時審核指引,明訂各縣市審核責任制保全工時,每月正常工時上限最高為240小時、加班 ...
勞動部頒佈的「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規定,一般保全人員「每月」正常工時上限240小時、延長工時上限48小時,總工時上限288小時,人身保全及運鈔車保全「每4週」正常工時上限168 ...
1 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0年5月16日勞動2字第1000130894號函訂定發布 勞動部104年6月24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0875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七點;並自105年1 月1日起實施 一、 保全業之保全人員業經核定公告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
2 层屸工作之岊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 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峸尾管 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尾應於事後補給勞工层適 當之峈息。 五、 確保例假峈息
加發2 天薪資。保全業勞動條件參考資料,2006/5/11,第8頁,共8 頁,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討論三:特別休假如何排定?因保全員每月休假天數已達10-11 天,故大半公司皆未排定保全員之特 別休假,如再將特別休假另行排入,勢必增加成本及營運 ...
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以下同)22,000元,每小時140元。前者係指勞雇雙方約定按「月」計酬,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每週40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則係勞雇雙方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勞雇 ...
2017年3月19日 - 保全業的保全員是適用《勞基法》第84之1條(俗稱責任制條款)的50多種職類之一,工時、例假、休假等可不受原有法定限制,由勞僱另行約定後送地方政府依勞動部制定的參考指引審核。
【施春美 台北報導】保全員過勞死爭議頻傳,北市勞工局創五都之先,下月中起調降保全員等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行業勞工的月工時上限,由三百...
業務單位:條件處 對於各界所關注之保全業保全人員工時規範,勞委會本(13)日經廣徵勞、雇團體及地方主管機關之意見,業獲致相當共識,將於近日內訂頒審核參考指引,提供勞雇雙方及地方主管機關參照辦理。 勞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