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森林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森林遊樂區,指在 森林區域內,為景觀保護、森林生態保育與 提供遊客從事生態旅遊、休閒、育樂活動、 環境教育及自然體驗等,經中 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之育樂區。所稱育樂設施,指在 森林遊樂區內,經 主管機關核准,為提供遊客育樂活動、食宿及服務而設置之設施。
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依森林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 條本辦法所稱森林遊樂區,指在森林區域內,為景觀保護、森林生態保育與提供遊客 從事生態旅遊、休閒、育樂活動、環境教育及自然體驗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 之育樂區。所稱育樂設施,指在森林遊樂區內,經主管機關核准,為提供遊客育樂 ...
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自七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發布施行以來,其間除於八十九年 十二月六日配合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修正部分條文外,並未針對條文進行 大幅之修正,由於社經環境之變更,及政府其他機關相關法律陸續公布施行,與旅遊 安全維護受到重視,爰檢討條文內容予以修訂,本次修正十六條,新增二條,刪除 ...
本辦法所稱森林遊樂區,指在森林區域內,為景觀保護、森林生態保育與提供遊客 從事生態旅遊、休閒、育樂活動、環境教育及自然體驗等,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 設置之育樂區。所稱育樂設施,指在森林遊樂區內,經主管機關核准,為提供遊客育樂 活動、食宿及服務而設置之設施。 第三條. 森林區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設置為 森林 ...
本辦法所稱森林遊樂區 ,指在森林區域內,為景觀保護、森林生態保育與提供遊客從事生態旅遊、休閒、育樂活動、環境教育及自然體驗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之育樂區。所稱育樂設施,指在森林遊樂區內,經主管機關核准,為提供遊客育樂 ...
以下分現介紹森林法及相關法規有關分區使用管制的規定。 森林法. #17(表示第17條,下同)森林區域內,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得設置森林遊樂區;其設置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森林區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設置為森林遊樂區:(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一、富教育意義之重要學術、歷史、生態價值之森林環境。
第 1 條本辦法依森林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本辦法所稱森林遊樂區,指在森林區域內,為景觀保護、森林生態保育與提供遊客從事生態旅遊、休閒、育樂活動、環境教育及自然體驗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而設置之育樂區。所稱育樂設施,指在森林遊樂區內,經主管機關核准,為提供遊客育樂活動、食宿及服務而設置之 ...
2005年7月8日 - 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8)農林字第8100354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4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六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農林字第890156707號令修正發布第4、5、16~18、20、22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八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林務字 ...
31 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之經營管理由行政院那個部會負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交通部 內政部 財政部 32 下列何者之設立依據為「文化資產保存法」? 風景特定區 觀光遊樂區 自然保留區 森林遊樂區 33 非旅行業或非導遊人員非法經營旅行業務或執行導遊 ...
第一條, 臺灣林業係採保續經營原則,為國民謀取福利,積極培育森林資源,注重國土 保安,配合農工業生產,並發展森林遊樂事業,以增進國民之育樂為目的。 第二條, 國有林事業區之經營管理,應依據永續作業原則,將林地作不同使用之分級,以分別 發展森林之經濟、保安、遊樂等功能,並配合集水區經營之需要,種植長伐期優良深 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