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槍砲、彈藥,包括其主要組成零件。但無法供組成槍 砲、彈藥之用者,不在此限。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5 條 前條所列槍砲、彈藥,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 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 第5-1 條 手槍、空氣槍、獵槍及其他槍砲、彈藥專供射擊運動使用 ...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 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五條(槍砲、彈藥之禁止事項) 前條所列槍砲、彈藥,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 ...
2005年1月5日 ...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瓦斯槍、BB槍等不具打擊 底火的玩具槍將獲正式明確的合法地位,估計約有三十萬名玩家受惠;但具有打擊 底火且外型、構造、材質類似真槍者改列為「模擬槍」,其足以改造成具殺傷力之槍枝 者,政府得公告查禁並沒入。修法後也大幅提高對製造、販賣、持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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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管制槍砲、彈藥、刀械,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槍砲、彈藥、刀械,除依法令規定配用者外,悉依本條例之規定。第三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 (市 ...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槍砲、彈藥,包括其主要組成零件。但無法供組成槍 砲、彈藥之用者,不在此限。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第 5 條 ...
15. 8. 槍枝,彈藥,管制刀械,模擬槍,警械;事業用爆炸物: ..... 本核發程序採輸入 管制限制進口數量,並無雙邊協定或出口設限之安排,不需要出口國簽發輸入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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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之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 ... 但政府機關(構)購置使用之槍砲、彈藥、刀械或違反本條例之罪者,不予給價收購: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1、3 條. 全. 文:. 新北市政府訴願決定書. 案號: 1017021545 號. 訴願人潘OO. 原處分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上列訴願人因違反槍 砲彈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