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主管機關齊力輔導之下,已由九十二年二月合法民宿未滿百家,增加至. 目前超過七千四百家民宿完成合法登記,隨之產生之新課題亟需民宿法規. 配合與時俱進。 .... 條文順次移列。 第二章民宿之申請准駁. 及設施設備基準. 第二章民宿之設立申. 請、發照及變更登記. 為符合本章各條文內容,爰. 配合修正章名。 第四條民宿之主管機.
2017年11月15日 ... 民宿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6 年11 月14 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0682005701.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40 條,自發布日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 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宿,指利用 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 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 ...
民宿管理辦法係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授權訂定;其授權內容為「民宿之 設置地區、經營規模、建築、消防、經營設備基準、申請登記要件、經營者資格、管理 監督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自九十年 十二月十二日發布施行後,在各級主管機關齊力輔導之下,已由九十二年二月合法 民宿 ...
民宿管理辦法.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二日交通部(90)交路發字第00094 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38 條,自. 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交通部交路( 一)字第1068200570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40. 條,自發布日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 ...
第一條本辦法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民宿之管理,依 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 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民宿 ,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 、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 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 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第四條民宿之主管 ...
民宿管理辦法係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授權訂定;其授權內容 為「民宿之設置地區、經營規模、建築、消防、經營設備基準、申請登記 要件、經營者資格、管理監督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 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答: 只要依法向國有財產局承租,檢具相關土地使用證明文件,領有建跗物使用執照或實施建跗管理前 合法房屋證明文件之住宅或農舍,符合民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區域,均可提出民宿登記申請。 十二、民宿管理辦法中「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如何 ...
民宿管理辦法總說明 目前休閒農業及原住民體系已有部分農民、原住民從事民宿之經營,在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內及各觀光景點亦有不少人將空置之房舍改建或以新建樓房出租旅客住宿,惟此類民宿經營水準參差不齊,亦 ...
民宿管理辦法係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項授權訂定;其授權內容為「民宿之設置地區、經營規模、建築、消防、經營設備基準、申請登記要件、經營者資格、管理監督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自九十年十二月十二日發布施行後,在各級主管機關齊力輔導之下,已由九十二年二月合法民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