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法 民國099年05月12 日 溫泉法施行細則 民國099年09月21日 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 民國106年01月06日 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民國0 ...
河川管理機關所為疏濬等必要工程,除施設防護工程所需用地或辦理疏濬後其土地無法為原來之使用,應依法徵收其土地外,得不經河川私有地所有人之同意逕行為之,但其原有合法地上物應予補償。 第 四 章 防汛及搶險 ...
前項河川不包括排水管理辦法規定之區域排水起迄點及其上游。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河川管理,指下列事項:. 一、河川治理計畫之規劃、設計、施工。 二、河川區域之劃定與變更。 三、土石可採區之劃定。 四、河川環境管理計畫之訂定。 五、河防建造物之管理。 六、河川之巡防與違法危害河防事件 之取締及處分。 七、河川使用申請案件之 ...
主管機關得將其主管河川有關本法第九十七條之一第三項所定河川區域私有土地 使用現況未違反本法規定證明文件申請案件之受理、審核及准駁,委任其所屬機關 辦理。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中央管河川有關第三條第五款至第八款、第十款之河川管理 事項及前項工作,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修正]第六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 ...
本辦法所稱河川管理 ,指下列事項: 一、河川治理計畫之規劃、設計、施工。 二、河川區域之劃定與變更 ... 為維持河川治理通洪斷面,河川管理機關所為疏濬 等必要工程,除施設防護工程所需用地或辦理疏濬後其土地無法為原來之使用,應依法徵收其 ...
附修正「河川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 部長 陳瑞隆 河川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 五 條 ... 為維持河川治理通洪斷面,河川管理機關所為疏濬 等必要工程,除施設防護工程所需用地或辦理疏濬後其土地無法為原來之使用,應依法徵收其土地外,得不經 ...
但均不包括排水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之排水起迄點及其上游。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河川,指依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屬於水資源開發或國土保育或區域發展關係重大之 ...
本法第七十八條之一第七款所稱其他與河川管理有關之使用行為如下: 一、土石採取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採取少量土石供自用者。 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行為。 三、跨越河川區域上空或穿越河川區域地下一定範圍之使用行為 ...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河川區域:指河口區及依下列各目之一之土地區域: (一)未訂定河川治理計畫或未依本法第八十二條劃定公告水道治理 計畫線或堤防預定線者,為本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尋常洪水位行 水區域並經劃定公告之 ...
河川管理辦法修正條文(非現行條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水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八條之二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河川,指依中央主管機關 ...